【工作计划、抽查单位、执法人员】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
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 成果管理条例》《安徽省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 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自然 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 知》《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定于2024年4月至11月组织开 展2024 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以下简称
“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2024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 “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
责本辖区内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事项和分工
(一)抽查对象。
1、监督抽查。随机抽查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比例不
低于25%。
2、 监督复查。2023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未作评定的测
绘资质单位。
(二)抽查事项。
1、测绘资质检查。
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优先选择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和工程安全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测绘项目。
3、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含软硬件安全检查与防控)。
4、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抽查内容见实施方案。
(三)抽查分工。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抽查和复查辖区内乙级测绘 资质单位,另外,省级监督抽查随机抽取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2022 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三维模型项目,并按照国家统一的 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抽查数量不低于省级监督抽查项目总数的10%。对同一家测绘资质单位,国省市不重复抽查。
三、 进度安排
( 一 )准备阶段(2024年4月至5月)。
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2、维护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抽检系统,更新测绘资质单位库、检查人员库和项目库。
3、 召开监督抽查启动会,随机抽取受检单位和检查人员。
4、 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业务培训。
(二)实施监督抽查(2024年6月至9月) 。
按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及要求,
组织实施监督抽查。
(三)总结上报,依法公布(2024年10月至11月)。
检查结束后,各市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形成工作总结, 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后, 由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省 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市监督抽查结果,综合省本级监督抽 查工作形成全省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经省厅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并将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 内在要求,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小组 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部署,严格执行“双随机、 一公开”原则,推动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督促,配合检查。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本辖区内受检单位,按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和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工作。对隐瞒有关 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接受、不配合检查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培训,严格检查。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监督抽查,要通过检查切实发现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监督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技术路线和 标准尺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结论要加强审核,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监督抽查过程严密、方法科学、结果真实。
(四)认真总结,限期整改。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提 高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 展。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由所在设区的市级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 立案查处,并纳入全国测绘行业信用管理,限制晋升测绘资质等 级或者新增业务范围,同时纳入下一年度监督复查范围。情节严 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等处罚。
2附件2:2024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抽查技术方案.docx
1附件1:2024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docx
2 0 2 4 年 5 月 2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