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5月份政风行风热线暨访谈
主持人: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及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出台了《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请徐局长介绍一下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内容。
徐局长:我局参考省内外先发城市经验,结合淮北实际,出台了《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于2023年5月17日印发实施。这个文件的出台,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国家、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的需要;二是厘清工程规划管理边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增加群众获得感的需要。清单的印发意味着淮北市相当一部分建设项目将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家知道,一般建设项目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凭证。《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需经审批后才能实施,申请规划许可所需事项比较繁琐。
此次我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特性、规模大小,发布豁免清单,涉及多项建(构)筑物类、市政与公用服务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及管网类工程,类型囊括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公交车站、小区综合环境整治、农贸市场和环卫设施提升、城市公园绿化提升改造、公共自行车站点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项目。被列入豁免清单的项目,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另外,此次发布的清单是动态的,我局将结合实际和执行质效,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
主持人:经过徐局长介绍,我们知道了豁免清单分为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种模式,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呢?
徐局长:是的,本次豁免方式分为“免于办理”和“无需办理”两类,两类都不需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于办理”的项目,需在施工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用于备案,经同意后按备案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施工。“无需办理”的项目,流程更简单,无需到我局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主持人:那徐局长重点介绍一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有哪些?
徐局长:免于办理的有3类6项,分别是:
(一)建(构)筑物类工程2项
1.既有建筑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
2.既有多层住宅及其他建筑在符合地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室外加装消防梯或加装电梯的工程。
(二)市政与公用服务设施类工程2项
1.在用地条件不变且断面改变不大情况下的市政道路、桥梁、人行道等改建扩建工程。
2.在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增设的公交车站(亭)、通信设施(含基塔)、无线电发射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道路交通类及管网类工程2项
1.与城市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实施的供电、燃气、供水、通讯等管网建设工程。
2.居住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各类市政管网建设工程。
主持人:那徐局长继续介绍一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有哪些?
徐局长:无需办理的有4类19项,分别是:
(一)建(构)筑物类工程7项
1.用地权属清晰,承诺到期无条件自行拆除的施工用房、工棚、围挡等临时性建筑物。
2.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围墙、挡土墙工程。
3.由政府主导整体纳入统一改造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住宅小区屋顶整治(含平改坡)、墙体节能改造、街巷整治、小区综合环境整治、农贸市场和环卫设施提升等改造项目。
4.在工业项目内的雨(污)水池、地泵、罐区、堆场、非机动车棚、架空管架等构筑物。
5.大型场馆为会议、展览等活动搭建的临时性设施。
6.因卫生防疫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由社区或医院等临时建设的防疫执勤点、发热门诊用房等设施。
7.因城市治安和管理等需要,经辖区政府同意建设的临时公安、城管岗亭等设施。
(二)市政与公用服务设施类工程7项
1.在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增设的充电设施(含充电桩),户外配电箱、供电开关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光缆交接箱,燃气调压计量设施与安全防护装置,路灯、路标、路牌、旗杆、大型公益宣传栏(牌、灯箱)、垃圾回收箱等设施。
2.在公园内单独建设非经营性的,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景观水池、雕塑(不包括总体高度超过10米或基座设计为碑式、座式的大型城市雕塑)、园林小品、内部道路、步行桥(涵)等建(构)筑物;用于管理的公厕、小型管理用房、售货亭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
3.城市公园绿化、市政道路绿化,在原有绿地上的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4.抢险救灾等应急临时的建筑物和用电、用水、用气、排水等工程。
5.利用自有用地增设的自助快递柜、邮箱、自助充(换)电柜、导引设施、游乐健身设施、道闸、门卫岗亭等设施。
6.垃圾分类设施、公共自行车站点、自助图书亭,公共直饮水机等设施。
7.公安交警部门新建或者改建的用于城市交通管理的道路隔离护栏、交通监控等设备设施。
(三)道路交通类及管网类工程2项
1.不改变道路红线和断面形式的既有道路改建和维护。
2.对用地红线外接入管线在300米以下的小型工程。
(四)其它工程3项
1.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夜景照明的亮化工程。
2.在加油站、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设备。
3.城市口袋公园、水环境整治、河道(沟)管(网)清淤工程。
以上列入豁免清单的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时,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主持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优化规划审批方面,还有哪些相关政策,请徐局长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徐局长:好的,主持人。除新发布的豁免清单外,
我局在优化规划审批主要出台两项举措:
一是允许临时建(构)筑物先行开工。临时建(构)筑物是指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为主体项目服务和使用而搭建的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的施工用房、售楼处、施工围墙(挡)、堆料仓库。建设单位或个人可凭土地出让合同及临时建(构)筑物总平面图等申报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在签署保证临时建(构)筑物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备案的总平面图纸施工的承诺书后,可先行开工建设。届时,确需保留的可一并纳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2022年6月我局印发《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我局告知审批条件和办理要求,申请人及第三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建设符合审批条件,并按照告知书提交相关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申请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文字资料、图纸资料。
告知承诺制适用项目类别包括3类:1、新建工业、仓储物流项目(不包括研发产业用地项目);2、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公安、军事类等项目;3、城市支路等级的市政道路交通工程、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等工程量较小且危险性较低的市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