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北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1 字号:

尊敬的任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区违法治理协调机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经多次执法改革,规划管理处罚权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规划管理过程中出现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工作衔接不畅,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为有效解决类似问题,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规范查处程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我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在与市司法局、市法院、濉溪县法院多次对接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参照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内违法建设治理协调机制的意见》,该意见(试行)进一步明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违法查处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将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规范查处程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体现规划管理的刚性约束。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