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对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施行)第三条、第四条; 3.《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2024年3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 4.《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2021年修订); 6.《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2015年施行)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现场检查 | |
2 |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现场检查 | |
3 |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的行政检查 |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2.《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4.《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
4 |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行政检查 | 1.《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
现场检查 | |
5 |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6 |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