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2 16:22 字号: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备注
1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对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施行)第三条、第四条;
3.《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2024年3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
4.《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2021年修订);
6.《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2015年施行)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
2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现场检查
3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的行政检查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2.《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4.《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
4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行政检查 1.《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现场检查
5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6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