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淮北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技术管理导则》政策解读
2025年4月15日,淮北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淮北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技术管理导则》,4月28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优化规划管控要求,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淮北市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淮北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技术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主要内容
《导则》共分为7个章节,32 小节共计139条。内容涵盖了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公服配套、指标控制、技术指导等内容,指导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及工程规划设计。
(一)总则。共6条,主要为《导则》制定的目的、依据、原则以及适用范围等。
(二)建设用地。本章共3小节11条,涉及用地性质、建设用地控制及用地兼容三个方面。用地分类依据2023年11月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合理设置用地分类,明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原则和要求,对各类用地调整做出指引,并同时对用地兼容做了相关更新,鼓励土地混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本章共3小节7条,明确分级分类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共7类;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级、区级和城镇社区生活圈三级配置。
(四)建设工程。本章共10小节52条,针对居住、商业、工业、公建等23类建设工程,在新建、扩建、改建时提出管控和引导。一是明确建筑间距的基本原则,对日照分析的具体执行标准做了优化更新;二是明确建筑物退让的基本原则和退让用地边界距离,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蓝线、绿线和高架路、铁路、电力线距离作出要求;三是明确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基本原则,提出对净空限制、文物保护、界面长度控制、住宅公建化设计、干道景观要求、围墙围栏、建筑平立面、城市雕塑与小品8个方面的要求和指引;四是对新建建设项目绿地率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工业物流仓储建筑项目指标,规范工业用地范围配套设施占比,对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做出指引;五是提出验线与规划核实的规范要求,明确地下空间利用的原则和要求。
(五)交通工程。本章共6小节28条。一是明确道路网络布局和道路空间分配的原则,对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分类做出规定。二是明确城市道路功能与横断面型式适用条件,提出停车场配建标准、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要求和车位标准。三是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城市公交设施、公交港湾、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站、公交首末站设置的要求,明确加油加气加氢站及充换电站选址布局的原则,提出城市桥梁、人行过街设施、地面管井、红线设施等其他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
(六)市政工程。本章共10小节35条。明确市政设施用地控制性指标应符合行业规范外,应同时符合《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对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供热工程、输气输油工程、海绵城市、管线综合、环卫工程、消防工程规划建设提出要求。
(七)附录和附表。包括规划用地兼容指引表,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表及名词解释。
政策解读咨询渠道: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561—318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