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淮北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和3镇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完成淮北市城区商、住、工、公管公服及交通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要求,完成2023-2025年淮北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每年度更新评估工作。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皖自然资用〔2022〕1号)。
(3)实施主体:淮北市地价管理所
(4)起止时间:2024.01-2024.12
(5)项目内容。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完成淮北市城区商、住、工、公管公服及交通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要求,完成2023-2025年淮北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每年度更新评估工作;完成段园、宋疃、古饶等3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淮北市商、住、工、公管公服及交通用地的地价样点数据库;建立标定地价更新样点数据库。
(6)年度预算安排:13.46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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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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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淮北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和3镇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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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201-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单位 |
淮北市地价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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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1-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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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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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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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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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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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1.完成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及外业调查工作; 2.完成2024年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更新,形成初步成果; 3.完成段园、宋疃、古饶等3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范围及外业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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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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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1 、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2 、城区标定地价更新 3 、乡镇基准地价制定。 |
1 城区基准地价更新面积 266.36 平方公里 2 、城区标定地价更新 266.36 平方公里 3 、乡镇基准地价制定面积 50 平方公里 城区基准地价更新面积 266.36 平方公里 2 、城区标定地价更新 266.36 平方公里 3 、乡镇基准地价制定面积 50 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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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通过省厅验收。 |
符合《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规程》,通过省厅和市局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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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2024年底通过验收。 |
2024 年底完成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2024 年度城区标定地价更新、以及乡镇基准地价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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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层层审批,严控成本。 |
严格审批制度,严控成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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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为土地出让提供价格参考。 |
为政府土地出让时提供参考依据,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为政府土地出让时提供参考依据,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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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城区标定地价更新乡镇基准地价制定。 |
为政府土地出让时提供参考依据,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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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完成验收。 |
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服务用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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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通过验收。 |
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合理运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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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满意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