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5:28 字号:

《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24年9月24日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文件印发。“立体生态住宅”又称“第四代住宅”,是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城市建筑,通过设置户属空中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等立体绿化措施,将空中花园与现代建筑相结合,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符合绿色生态理念的高品质住宅。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

二、起草过程

2024年6月,我局建管科根据省内外已出台文件及考察成果,结合淮北实际草拟了《通知》初稿,经局业务会研究并完善;

2027年7月18日,我局邀请部分驻淮房企召开了座谈会,研讨了《通知》相关内容;

2027年7月23日,《通知》征求了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吸纳相关合理建议;

2024年8月2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了《通知》内容,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我局按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4年8月31日,《通知》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52次会议审议;

2024年9月9日,《通知》经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通过,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9月24日,《通知》以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文件正式印发。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六个方面,具体为:

(一)适点范围。明确了立体生态住宅的适点范围。

(二)试点项目申报。明确了未出让地块和已出让地块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三)建设标准要求。规定了户属空中花园和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设置要求。

(四)相关支持政策。从计容和产权、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建筑间距控制、建筑面宽和建筑高度、日照管理五个方面对立体生态住宅予以政策支持。

(五)监管措施。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辖区政府、建设单位、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业企业及项目业主等主体的相关职责及监管要点。

(六)其它事项。明确了施行时间、濉溪县可参照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刘 浩  0561-3183335

附件:《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