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总结】关于2023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5:21 字号:

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2023年,我局主办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7件,分别是第60号建议、第76号建议、第110号建议、第111号建议、第112号建议、第180号建议、第193号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100%。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对所承办议案建议进行仔细分析研究,梳理归类,并结合职能分工、科室工作进行任务细化,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和办理时限。按照服务群众、求真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目标认真开展办理工作。

(二)强化协调,定期督办。及时召开交办会,县局、各区分局和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及时沟通协调,了解代表想法,确保让代表满意。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承办科室(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办理进度慢的议案建议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确保高质量办理。

(三)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秉承主动服务的意识,及时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沟通联系,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对没有参加座谈的代表安排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登门走访汇报,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增加建议办理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二、办理情况

(一)第60号建议办理情况。李德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审批权限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筑物外立面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我局高度重视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审批工作,自《淮北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多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将《条例》中有关我局的权限内容学深吃透,避免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对我市而言,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主要是数以千计、体量较小的商铺外立面装饰装修,如餐饮、网吧等个体民营经济。为深入贯彻“一改两为”精神,2022年12月,我局赋权各区分局开展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方案审核工作,贴近一线为民为企提供最优服务。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山分局已完成威汀酒店、小龙坎火锅等多个商铺外立面装饰装修规划审核,真正做到既要把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管起来,又要管得好。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5月,我局制定《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将既有建筑的外立面装饰工程列入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施工前建设单位仅需向我分局备案建筑物外立面设计方案,即可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通过豁免清单的制定,不仅能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效能,还将进一步降低我市广大商户经营成本。

(二)第76号建议办理情况。林广爱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淮北南部次中心拟建项目土地报批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濉溪县人民政府2020年7月启动了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城镇建设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内容之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则的要求,濉溪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9月已经国家审核同意并作为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依据,在国家没有明确政策的前提下,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濉溪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增量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0.3倍,全县的城镇空间增量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包括高铁淮北西站,濉溪经济开发区、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南坪镇工业集中区和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因受城镇建设用地增量规模的限制,淮北南部次中心和各镇城镇开发边界基本上是维持现状(即建成区),增量极少。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批准实施后,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政策,若城镇开发边界有调整的政策和增量规模空间,政府会统筹予以考虑。

目前,淮北南部次中心除在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土地可以实施征收外,其他可实施征收土地的仅限省级以上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

(三)第110号建议办理情况。郭胜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青苗补偿标准的建议”答复如下:

淮北市是煤炭资源型城市,煤炭资源开采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不同程度的造成了大面积土地塌陷、群众房屋开裂等诸多问题,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多年来,淮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谋篇布局,统筹规划引领,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总结多种综合治理模式,累计投入资金150多亿元,综合治理修复利用塌陷地21 万亩,极大地改善了塌陷区生态环境,群众居住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自上个世纪煤炭开采逐渐增加,采煤塌陷地逐年增长,我市积极争取政策,对采煤塌陷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土地征收、土地复垦等多种形式解决采煤塌陷地的问题。近年来,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采矿企业对接会,对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分类、分时段实施土地征收、土地复垦的措施,责成企业逐年消化解决历史遗留塌陷地问题。2021年,根据《安徽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十四五”目标任务,治理修复采煤沉陷区土地2.3万亩。2021-2022年,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由于我市采煤塌陷地历史遗留问题多,采煤塌陷土地90%是耕地,在采煤塌陷土地未得到妥善处置期间,采煤企业根据地矿双方共同确认的土地绝产或减产的损失情况,参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每年给予损失补偿,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濉溪县政府可根据当地农作物亩均产量、价格、成本等因素,协商采煤企业后适时提高受损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四)第111号建议办理情况。窦彩侠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土地征收中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暨耕地上附属物和果园一致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的政策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2〕382号)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市情实际,经充分调研论证,对市辖区和濉溪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草拟了《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以下简称“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

在制定补偿标准调成果报告过程中,结合代表提出的关于耕地和园地补偿标准的建议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乡镇政府参加的座谈会和人大、政协、县区政府、市直部门、矿业集团、乡镇政府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成果报告进行充分讨论和广泛听取意见,就各界特别关注的耕地、园地和果树补偿方面,参照周边地区,依据本地实情,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青苗补偿费中,将旱地青苗补偿标准由原2000元/亩调整为2200/亩。因对园地上种植的果树等已进行补偿,删除了原补偿标准中园地青苗补偿费用2600元/亩。

二是针对葡萄品种,原补偿标准单株补偿区间为7~290元,间距按1.5*1.5m计算,种植密度上限为每亩不超高296棵,亩均补偿最高为85840元/亩,远超周边地区。考虑到淮北市近三轮果树补偿标准均采用树龄补偿法,在补偿标准“平稳过渡”的原则前提下,对葡萄补偿单位面积数量进行调整,与其他果树补偿单位面积数量保持一致,间距超过2*2m按实际株数计算,小于2*2m的按2*2m计算,种植密度上限为每亩不超高166棵。

三是明确果树补偿已包括支柱铁丝、防护网等生产附属物补偿。通过市场调研,将防护网补偿标准由20元/m²调整为5元/m²,同时明确公路、铁路、机场、市政等框架防护网,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是将温室与种植大棚区分,新增种植大棚补偿标准,分为简易大棚、钢结构大棚和水泥结构大棚,补偿标准分别为10元/m²、20元/m²和25元/m²。

目前,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两大矿业集团等单位正式书面征求意见,待相关意见反馈后,我们将进一步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规定流程报市政府批准。

(五)第112号建议办理情况。郭园园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村庄养殖用地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相关规定,乡镇政府是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我局作为规划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当前,我局正在督导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督导工作中,专门强调在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时要高度重视对养殖等产业用地的考量。

村庄养殖用地为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农业设施用地中畜禽养殖设施用地的范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当前国家政策,农村养殖业对环保的要求非常严格,既要求养殖场所要尽量远离人居住的地方、远离农村的水源,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等等。针对有村级养殖用地需求的村庄,要广泛征求村民意愿,提前与承担村庄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并结合村庄地理、自然、区位等因素科学谋划,同时充分与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做好充分对接、沟通和协调,项目选址符合环保等要求方可列入用地规划。对符合环保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养殖项目用地,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我局全力支持予以尽可能纳入村庄规划,确保农村养殖业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土地,规范农村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农村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

(六)第180号建议办理情况。谢长峰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土地征收果树与农作物补偿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的政策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2〕382号)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市情实际,经充分调研论证,对市辖区和濉溪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草拟了《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以下简称“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

在制定补偿标准调成果报告过程中,结合代表提出的关于耕地和园地补偿标准的建议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乡镇政府参加的座谈会和人大、政协、县区政府、市直部门、矿业集团、乡镇政府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成果报告进行充分讨论和广泛听取意见,就各界特别关注的耕地、园地和果树补偿方面,参照周边地区,依据本地实情,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青苗补偿费中,将旱地青苗补偿标准由原2000元/亩调整为2200/亩。因对园地上种植的果树等已进行补偿,删除了原补偿标准中园地青苗补偿费用2600元/亩。

二是针对葡萄品种,原补偿标准单株补偿区间为7~290元,间距按1.5*1.5m计算,种植密度上限为每亩不超高296棵,亩均补偿最高为85840元/亩,远超周边地区。考虑到淮北市近三轮果树补偿标准均采用树龄补偿法,在补偿标准“平稳过渡”的原则前提下,对葡萄补偿单位面积数量进行调整,与其他果树补偿单位面积数量保持一致,间距超过2*2m按实际株数计算,小于2*2m的按2*2m计算,种植密度上限为每亩不超高166棵。

三是明确果树补偿已包括支柱铁丝、防护网等生产附属物补偿。通过市场调研,将防护网补偿标准由20元/m²调整为5元/m²,同时明确公路、铁路、机场、市政等框架防护网,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是将温室与种植大棚区分,新增种植大棚补偿标准,分为简易大棚、钢结构大棚和水泥结构大棚,补偿标准分别为10元/m²、20元/m²和25元/m²。

目前,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两大矿业集团等单位正式书面征求意见,待相关意见反馈后,我们将进一步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规定流程报市政府批准。

(七)第193号建议办理情况。李明侠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浍河经济带实施拥河发展战略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了全域构建“一城、二轴、一带、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以化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突出问题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求,围绕“创新驱动、工业强县、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改革开放、绿色发展”六大战略,构建“一城、二轴、一带、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全面提升濉溪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原经济区和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协同中的地位,实现在皖北率先发展,建成产业发展、区域协调、生态优美、百姓幸福、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新濉溪。其中的“一带”就是浍河城镇发展带。既是城镇发展带也是城市生态空间的景观带。

二是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9月已经国家审核通过并作为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依据。在“三区三线”划定中,浍河两侧很少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具有一定的利用的潜力,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性因素,两岸周边除了临涣镇、韩村镇、孙疃镇和南坪镇区在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可以进行城镇建设,其余地方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不得进行城镇建设。同时浍河作为城市的重要生态轴带,需统筹考虑其生态空间的保护。因而如何打造浍河两岸拥河发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浍河经济带产业空间发展研究以及生态景观功能构建。为实施浍河两岸一二三产协同发展,保障乡村振兴对土地要素的需求,高标准编制村庄规划保障空间要素对发展的诉求。

三是为配合打造浍河沿线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脉系,我局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审批了双堆集镇文旅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占地60亩)、双堆集镇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双堆集烈士陵园提升改造、红色旅游战地公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等规划;配合临涣镇政府实施临涣城址城墙保护修缮工程、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包含:古镇道路及配套工程;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临涣古城墙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古镇四大名泉,龙须泉、回龙泉、金珠泉、饮马泉保护与利用项目;对现茶馆所在的明清老街进行修复及环境提升,建设棒棒茶文化展示馆;沿泡河、浍河古镇城区段实施清淤疏浚、驳岸建设、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在竹风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亲水平台、码头等附属设施,打造沿河水韵临涣研学体验带;建设占地约50亩游客集散中心及镇内游客服务中心各一处及配套设施;古镇遗存保护与展示项目,项目总投资226000万元),为濉溪县打造文化观光旅游目的地,提供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保障。

三、下步工作安排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相关协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我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事项,当作是加强、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牢抓实,切实承担起办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真正在思想上实现由“要我办”变为“我要办”。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着力提升办理实效。积极向代表了解所提建议的真实想法,诚恳地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评价,变“埋头办”为“当面办”。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资源和力量,真正把问题的解决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变“纸上办”为“行动办”,切实提高办结率、满意率。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提高办理水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涉及的问题点多、线长、面广,需要群策群力,合力共办。我局将主动履行部门职责,杜绝互相推诿、误时误事现象。针对已办结的议案建议,将逐项梳理,做好归类整理,从已办结的事项中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树立模范典型,形成办好、办实、办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