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冀化云主持《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11:06 字号: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我局对标找差、大胆创新,通过审批流程再造、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监管等措施,初步构建了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体系,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仍存在审批范围不够明确、配套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工作,我局起草了《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

6、《淮北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淮政办〔2019〕14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构建了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考省内外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淮北实际,今年我局多次召开项目单位座谈会,在广泛征求建筑、房产、市政等项目单位意见后,制定了《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淮自然资规〔2023〕98号)。

四、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五、主要任务

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压缩项目落地时间,减少项目建设成本,

六、创新举措

(一)免于办理

免于办理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类型,本着简化审批、部门联动、提升效率的原则,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豁免。免于办理列明了3类6种项目类型,最大程度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属于规划管理范畴,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手续。无需办理包含了建(构)筑物类、市政与公用服务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及管网类、其他工程等4类19种项目类型。为减少办事企业咨询和材料准备负担,通过文件形式明确“无需办理”的情形,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工作。开展政策宣讲,结合领导班子联系骨干企业等活动,送政策到企业;通过政务公开、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了解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内容。

(二)持续优化“豁免清单”。在豁免清单的实施过程中,我局将不断探索创新,结合实际和执行质效,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切实发挥政策实效,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获得最优的规划审批服务便利。

政策解读科室: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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