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07 15:16 字号:

倪西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淮北南部次中心拟建项目土地报批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濉溪县人民政府2020年7月启动了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城镇建设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内容之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则的要求,濉溪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9月已经国家审核同意并作为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依据,在国家没有明确政策的前提下,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濉溪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增量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0.3倍,全县的城镇空间增量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包括高铁淮北西站,濉溪经济开发区、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南坪镇工业集中区和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因受城镇建设用地增量规模的限制,淮北南部次中心和各镇城镇开发边界基本上是维持现状(即建成区),增量极少。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批准实施后,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政策,若城镇开发边界有调整的政策和增量规模空间,政府会统筹予以考虑。

目前,淮北南部次中心除在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土地可以实施征收外,其他可实施征收土地的仅限省级以上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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