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05 16:27 字号:

4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规划服务

1.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成果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39次会议、市政府2023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

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烈山区洪庄丁楼集中建设区片区、烈山区卧牛山集中建设区片区、烈山区东部新城2号集中建设区片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西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西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提请市政府审批。

3.规划许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件,许可总建筑面积约17.52万平方米。

(二)强化要素支撑

1.项目报批:报省政府单独选址建设用地3宗135.303亩,用于淮北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地表水源工程等项目建设。报经市政府批准委托审批建设用地4宗323.37亩,用于段园独立工矿区智能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经市政府批准村庄建设用地2宗40.497亩,用于矿山集街道农民建房等项目建设。

2.节约集约用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认定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287.25亩,闲置土地处置628.35亩。按重大事项规定程序开展《淮北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工作,提交《淮北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开展《淮北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3.临时用地审批:办结烈山区古饶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临时用地项目审批工作,开展徐淮阜高速濉溪县等6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

4.土地出让:4月19日成交6宗公用设施用地。

(三)注重资源保护

1.耕地保护方面:部署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督促县区分析各地后备资源、存在问题及合理化建议。对照2022年激励镇制定的绩效目标对每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省厅。

2.对编制的《淮北市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征求县、区政府及相关意见并研究修改。

3.印发《2023年度淮北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举行2023年度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业务培训会。

(四)优化营商环境

1.业务受理: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各类业务9325件,办结8532件,23个工作日平均每日受理业务405件,办结371件;发放证书3275本、证明3836本;协助法院办理查、解封业务306件;完成土地、房屋首次登记(总产)129件。

2.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推广“带押过户”。

3.营商环境指标:全面准备第二季度营商环境工作,并对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巩固。

(五)坚持依法行政

1.公示全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项。完成“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4.22”第54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

2.完成4月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预案编写,做好上线宣传工作。

3.针对省厅现场核查反馈不通过图斑,及时进行更新完善相关举证资料。配合省厅检查组做好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