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度)
一、5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规划服务
1. 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成果经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审批。5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成果审查会,目前编制单位正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2. 召开第40次规委会。
3.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淮北市相山区绿金湖(北部)集中建设区、濉溪县高铁西站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40次会议审议。烈山区洪庄丁楼集中建设区片区、烈山区卧牛山集中建设区片区、烈山区东部新城2号集中建设区片区、相山区绿金湖(北部)集中建设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提请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4. 规划许可:完成烈山区李圩路东、淝河路北地块、相山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东、凤霞路北地块,相山区濉河北路西、凤冠路北地块规划条件出具工作,出具规划审查意见4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件,许可总建筑面积约72.17万平方米。
(二)强化要素支撑
1. 项目报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2宗163.7055亩,用于相山区瑞骑路、骏驰路和惠黎西路等项目建设;报经市政府批准委托审批建设用地3宗354.0945亩,用于烈山区东部新城片区成片开发、濉溪县南坪镇工业园区砂浆搅拌站、年产10万套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停车场和濉芜产业园工业邻里中心及消防站等项目建设;经市政府批准村庄建设用地5宗124.7025亩,用于烈山区四季榴园亲子乐园、石台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孙梧路)以及矿山集街道南山村和朔里镇段庄村农民建房等项目建设。
2. 节约集约用地:至5月底,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认定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343.95亩,其中相山区处置357.28亩、杜集区处置84.35亩、烈山区处置255.08亩、市高新区处置300.5亩、濉溪县2346.74亩。闲置土地处置628.35亩,其中杜集区处置540.45亩、濉溪县处置87.9亩。待《淮北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查后,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3. 临时用地审批:办结华能濉溪县铁佛风电场施工便道及施工平台临时用地项目和杜集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环境治理施工营地审批工作。开展鑫风风电场施工营地等1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
4. 土地划拨:完成“相山区李楼110kv输变电”项目(面积约6亩)划拨供地工作;完成“淮土国用(2011)字第 172 号”(面积约63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
5. 土地出让:5月份未成交土地。5月8日公告3宗工业和经营性用地,预计交易时间为6月7日,具体分别为:淮自然资规挂〔2023〕9号,土地位置: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澥河路南,土地面积:279841.56㎡(419.76亩),竞买起价:8850万元,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淮自然资规挂〔2023〕10号,土地位置:烈山区檀山路东、望湖路北,土地面积:19698.8㎡(29.55亩),竞买起价:4410万元,土地用途:商服居住用地;淮自然资规挂〔2023〕11号,土地位置:烈山区烈青路西、雷河南,土地面积:27191.12㎡(40.79亩),竞买起价:5370万元,土地用途:商服居住用地。
(三)注重资源保护
1. 耕地保护方面:部署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专题会议,督促各县区编制新增耕地三年实施计划。梳理淮北市流失耕地整改及“小田变大田”相关工作情况报省厅。督促县区对2023年耕地保护例行督察反馈补充耕地不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不实图斑进行核查举证。
2. 废弃矿生态修复项目监管:组织专家对《新北沱河烈山片区山水林田湖草(十里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进行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审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北沱河烈山片区山水林田湖草(十里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土石料利用方案》进行评审,同意修改完善后审查通过,印发审查意见。
3. 5月11日,组织编制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对《淮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进行评审并通过专家审查。
4. 配合省厅做好2023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工作,将我市3个同意核销图斑资料上传系统进行销号。
5. 做好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工作。根据省厅及全市防汛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汛前调查,根据汛前调查报告结果确定我市2023年无地质灾害隐患点。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淮北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四)优化营商环境
1. 业务受理: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结各类业务6526件,20个工作日平均每日办结326件;发放证书2544本、证明2417本;协助法院办理查、解封业务274件;完成土地、房屋首次登记(总产)51件。
2. 印发《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3. 按省厅要求开展局领导班子联系骨干企业工作,制定联系包保名单。
(五)坚持依法行政
1. 做好2023年例行督察反馈疑似重大问题图斑核查举证工作,做好2013至2020年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填报整改进展情况。
2. 完成5月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预案编写,协调各单位做好上线宣传工作。
3. 拟定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分工,经征求机关各科室(单位)意见,报局领导审定予以印发。
4. 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局网站、局微博号、不动产中心电子屏、中心组学习广泛宣传学习民法典知识,推动社会公众、机关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和理解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