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汇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15:12 字号: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为积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淮政办〔2022〕1号)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严格落实,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平台,从而满足群众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我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我局按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的指示,要求三区一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我局领域涉及科室、认真对照自然资源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部门)优势和特点,迅速启动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不断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并实时发布到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自然资源系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一是涉及重大事情,包括公共服务、重大决策、国土空间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出让结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二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包括扶贫政策、土地征收信息。三是需要群众进行监督的事情,包括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四是需要群众了解掌握的有关内容,包括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等。四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程序办理,由相关部门提供公开内容或规范性文件,对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提出的申请和意见建议,收集整理交由相关部门办结后按要求时限答复。五是规范公开时限。明确公开时限,确保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做到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政府、部门及乡镇开展的工作做到随时公开。六是规范公开标准。明确政务公开公开标准,即公开的内容真实、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内容具体详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濉溪县、相山分局、杜集分局、烈山分局,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权限,有些栏目并未开设,如生态修复、项目批准和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单位建设用地审核、临时用地审核矿产资源审批、出让等信息,二是部分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政府网站栏目配置以及内容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及时性、准确性;按照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文本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同步公开的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健全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范,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提高政务公开专区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