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解读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11:00 字号: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分工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科室(单位)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多个科室(单位)共同起草的,由牵头科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第三条  解读范围

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四条  工作流程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单位)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局党组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单位)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局办公室审查。

第五条  解读内容

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第六条  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可通过主要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七条  解读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公开。

第八条  解读回应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第九条  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