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2022年)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 ||||||
序号 | 执法事项 | 执法环节 | 执法活动 | 执法场所 | 记录方式 | 记录内容 |
1 | 行政处罚 | 现场检查 | 进入检查场所 | 执法现场 | 录像 |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向被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过程,执法人员数量,陈述申辩权利告知情况,有能够标识场所名称或者特征的标志,执法现场的环境情况。 |
2 | 行政处罚 | 调查取证 | 询问 | 执法现场或者办公场所 | 录音、录像 | 调查询问全过程,当事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
3 | 行政处罚 |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 保存证据 | 执法现场 | 录音、录像 |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法定文书、复制、音像、鉴定、制作询问笔录,重要涉案物品等相关证据及其主要特征。 |
4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听取意见 | 执法现场或者办公场所 | 录音、录像 | 1、核实当事人的身份; 2、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内容; 3、当事人签收或者确认有关执法文书的情况; 4、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
5 | 行政处罚 | 听证 | 执法听证 | 办公场所 | 录音、录像 | 应当对听证的告知和申请情况、参加人员情况及听证的时间、地步、具体内容等予以书面记录,必要时可以采取音像方式进行辅助记录。 |
6 | 行政处罚 | 留置送达 | 送达 | 执法现场或者办公场所 | 录像 | 留置事由、留置地点和时间、送达人、见证人等内容予以记录、签字,并应当采用音像方式记录留置送达过程,详细记录送达文书的内容、留置原因、留置地点、在场人员等内容。 |
7 | 行政处罚 | 张贴公告送达 | 送达 | 执法现场或者办公场所 | 录像 | 记录送达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