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16:35 字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目录中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318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编:235000 电话:0561-3029133 电子邮箱:hbgtzyjxc@163.com)。

一、总体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在主动公开方面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249条,动态类新闻180条、主动公开土地登记结果155条、发布公示公告29条、转发重要新闻90条、不动产公示公告1794条。网上信息公开率达100%;发布政策文件解读1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风热线”、政民互动开展情况。全年接、转、办市长信箱办件76件,回复76件,2021我局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市长信箱办理、部门信箱办理、咨询建设办理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制度,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26件,全部按时答复,均给予申请人满意答复,做到答复有依据、送达有溯源、办理有存档。。

四、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栏表》《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解读制度》等制度。

五、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市级网站群大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 2021年,“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博平台关注量1405个,发布信息294条。三是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政策,回应群众关切。

六、监督保障情况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市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具体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共计3人。

2021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展现形式较为单一;二是重要政策公众参与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

2022年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动漫、音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