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绿金湖(中湖)、南湖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简介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更好地提升淮北市城市品质,凸显城市特色,建设山水生态城市,把绿金湖、南湖西岸打造成淮北市高品质滨水宜居生活样板,,带动淮北城市的整体发展。因此,结合淮北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根据《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及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特组织编制《淮北绿金湖(中湖)、南湖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
《淮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通则》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2015[101]号)
(2)相关规划
淮北市全域空间统筹规划
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淮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淮北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9-2020)
淮北市燃气专项规划(2012-2020)
淮北市城市防洪规划(2012-2020)
淮北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8—2020)
淮北市城市蓝线规划(2006-2020)
淮北市城市绿线规划(2006-2020)
淮北市控规单元规划等
第三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绿金湖西侧,东侧以绿金湖滨湖岸线、长山路为界,西侧以相山南路、跃进河、龙山路为界,南至迎宾路,北至时代公园,总面积约5.28平方公里。
第四条 发展目标
生态文明新时代中等城市品质生活样板、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与厂矿转型建设示范和城市滨水区特色景观塑造标杆。
第五条 功能定位
城市东进的驱动区、拥湖发展的先行区、城市门户的形象区、滨水活力的生活区。
第六条 空间结构
整体形成 “一带、一巷、三心、六廊”共生发展的空间结构
一带——一条滨湖活力带、景观带。
一巷——一条集中布置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的特色水巷。
三心——商务中心、生活中心、创意中心(兼旅游服务)。
六廊——从北往南分别为:相阳沟绿廊、跃进河绿廊、运河古镇绿廊、社区公园绿廊、西流河绿廊、杨庄煤矿绿廊。
第七条 用地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用地规模527.9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99.75公顷,占总用地的94.70%,非建设用地28.24公顷(水域),占总用地面积的5.35%。
第八条 城市设计控制重点
保护规划地区内重要生态、景观要素,强调地标、水面、绿地在生态、景观、空间、文化等方面对城市空间特色塑造的突出作用。强调城水共生的空间特征,营造具有可识别性的门户地标、滨水景观和特色风貌。重点对特色风貌分区、界面、景观节点和廊道进行控制。
第九条 风貌分区
总体分为4个特色风貌区,分别为现代商务风貌区、滨湖活力居住风貌区、文创旅游特色风貌区、生态绿色休闲风貌区。
1、现代商务风貌区
综合商务商业区集中体现新淮北城市门户特征,采用新颖、现代的建筑风格,体现时代感、未来感。区域内建筑宜采用塔楼加裙楼的形式,各裙楼在退界、高度等方面应衔接有致,营造连续的办公与公共活动空间,同时要求沿湖退台,为立体绿化提供多种可能。塔楼建筑以商务办公功能为主,塔楼高度应遵循总体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2、滨湖活力居住风貌区
滨湖活力居住风貌区宜采用精致优雅的建筑风格,鼓励传统元素的现代化表达。住宅建筑建议以板式+点式成组团布置,建筑群体宜亲切宜人,强调尺度感,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居住建筑以简洁现代风格为基调,局部可加以线脚的处理,使建筑更显精致,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可适当活泼,并凸显标示性。教育设施等小体量建筑鼓励采用新中式风格。建筑顶部可通过退台、窗户整合、坡顶等处理丰富城市第五立面。
3、文创旅游特色风貌区
充分保留现状杨庄煤矿工业文化遗存,并对其进行合理保护与利用。加建的建筑要素应与原建筑风格协调对话。整体风貌应充分展现原有工业特征,同时满足现在生活需求。
4、绿色休闲风貌区
保留区域内自然生态要素,增加区域的绿化覆盖率,尽量采用本土植被,提高区域种群的多样性,培育物种丰富的生态环境。注重植物色彩配置设计,通过主题景观塑造策略和多种亲水亲绿设计手法,为淮北打造最富魅力的景观区域。同时滨水应增设多种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以增强活力。
附表:规划用地汇总表
大类 |
中类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
|
|
规划总用地 |
527.99 |
0.00 |
100.00 |
|
|
城市建设用地 |
506.90 |
100.00 |
96.01 |
E |
|
非建设 |
21.09 |
0.00 |
3.99 |
|
E1 |
水域 |
21.09 |
0.00 |
3.99 |
R |
|
居住 |
236.87 |
46.73 |
44.86 |
|
R2 |
二类居住 |
190.94 |
37.67 |
36.16 |
|
Rb |
商住混合 |
45.94 |
9.06 |
8.70 |
A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
29.19 |
5.76 |
5.53 |
|
A2 |
文化设施 |
11.66 |
2.30 |
2.21 |
|
A3 |
教育科研 |
10.94 |
2.16 |
2.07 |
|
A6 |
社会福利 |
2.01 |
0.40 |
0.38 |
|
Aa |
居住社区中心 |
4.59 |
0.91 |
0.87 |
B |
|
商业服务业设施 |
32.71 |
6.45 |
6.19 |
|
B1 |
商业 |
19.00 |
3.75 |
3.60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
0.24 |
0.05 |
0.05 |
|
Bb |
商办混合 |
13.46 |
2.66 |
2.55 |
S |
|
道路与交通设施 |
95.90 |
18.92 |
18.16 |
|
S1 |
道路用地 |
91.26 |
18.00 |
17.28 |
|
S4 |
交通场站 |
4.64 |
0.92 |
0.88 |
U |
|
公用设施 |
0.20 |
0.04 |
0.04 |
|
U2 |
环境设施 |
0.20 |
0.04 |
0.04 |
G |
|
绿地与广场 |
112.03 |
22.10 |
21.22 |
|
G1 |
公园绿地 |
96.93 |
19.12 |
18.36 |
|
G2 |
防护绿地 |
10.98 |
2.17 |
2.08 |
|
G3 |
广场 |
4.12 |
0.81 |
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