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政策好,群众购房热情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1-30 00:00 字号:

自《濉溪县农村进城购房工作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出台后,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激发了群众的购房热情。2017年12月18日《关于兑现房地产财政奖励、契税补贴等政策通知》正式发布,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濉溪县房管局迎来申请购房补贴、不动产登记办事高峰,据不动产查询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仅1月29日当天接收因申请购房补贴查询首套房信息业务就大120余笔,是平时查询窗口出据首套房证明业务量的近3倍。

据工作人员介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需先办理完备案交清房款后,下载填写濉溪县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新建商品房备案合同及网上备案确认单,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申请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房管局窗口申请补贴。根据濉房管[2017]58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备案的合同,应在2018年5月31日前提交申请,自2018年1月1日起备案的合同应在自备案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补贴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