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淮 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 〇 一 一 年 十 月
淮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方宗泽(市政府)
副组长:沈乐如(市政府),李彦秋(市国土资源局),邵学友(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邓顶宇(市发改委),徐超(市经委),李令安(市财政局),赵德志(市交通局),李庆海(市水务局),梁红(市林业局),范向东(市环保局),江学奎(市统计局),李公峰(市旅游局),顾华银(市规划局),葛春贵(淮北矿业集体公司),吴玉华(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李淮海(淮北供电公司),李全海(325地质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邵学友
副主任:申晓光、张震
成 员:黄白莲、南长州、李峰、李晓初
提交单位: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项目总负责:李彦秋
项目负责人:王波、邵学友
项目组成员:张震、黄白莲、魏倩、谢邦华、陈磊、欧阳文军
甘创、李丕基、徐娜娜、袁超
编写人员:王波、谢邦华、陈磊、欧阳文军、甘创、李丕基、徐娜娜、袁超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编制目的与依据
第二节 规划适用范围与实施期限
第二章 社会经济与矿产资源形势
第一节 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第二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第三节 首轮矿产资源规划评估
第四节 矿产资源供需分析
第三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规划分区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第三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第四节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措施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体要求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管理责任制度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准入条件
第四节 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措施
第五节 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第八章 附则
一、规划编制目的
为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淮北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发挥淮北市煤炭、铁矿、灰岩、高岭土等矿产资源优势,推进淮北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家有关矿业政策及规范、技术标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要求,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淮北市地质矿产特征、矿产资源条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础,编制《淮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适用范围
《规划》适用淮北市行政辖区。
二、规划实施期限
《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2008-2015年为规划期,2016-2020年为规划展望期。
一、自然地理
淮北市位于安徽省北部,地处豫苏皖三省之交,在东经116°23′~117°02′、北纬33°16′~34°14′之间,面积2741平方公里。
淮北市地处淮北平原,属淮河洪泽湖水系,海拔22.5-37.0米,最高山峰老龙脊海拔362.9米。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4.8℃,年平均降水量830毫米。
二、社会经济
淮北市现辖三区一县,即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濉溪县。2007年全市总人口213.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1.9万人,农业人口121.8万人,城镇化水平43.4%。
区域交通便利,有符夹、青阜两条铁路,北接陇海线、东连京沪线、西入京九线;公路四通八达,合徐、连霍高速公路纵横而过;航运距徐州观音机场50公里,海运可经连云港通航远洋,河运可通淮河、大运河。
经济持续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2001年以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94%,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59.1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675元;财政收入35.65亿元,人均财政收入1668元。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三次产业结构由2001年的15.6∶46.3∶38.1调整到2007年的11.2∶54.0∶34.8。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4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74元。
三、矿业发展
淮北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工业城市,矿业和相关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业成为淮北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形成了煤炭、煤电、非金属建材三大矿业生产加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2007年矿业工业总产值165.0亿元、相关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业增加值50.0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55.35%和19.46%。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矿业成为推动淮北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2007年列入资源储量统计的矿产地76处,其中大型矿产地17处、中型矿产地20处、小型以下规模矿产地39处,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煤炭、铁矿、铜矿、金矿、水泥用灰岩和高岭土等13种矿产。
- 能源矿产。
煤炭:保有资源储量42.03亿吨,占淮北煤田资源储量49.08%,占全省煤炭资源储量16.44%。淮北市行政区内的煤田主要由淮北煤田北部的濉萧矿区的闸河矿区、蒋河矿区和淮北煤田南部的临涣矿区及南坪矿区构成。煤炭产地48处,其中大中型产地27处。煤质优良,具有低灰-中灰(15%-28%),特低硫-低硫(0.3%-0.06%),特低磷-低磷(0.01%-0.02%),低-中高挥发分(12%-25%),中等-中高发热量(5000-8000大卡/公斤),粘结性强,结焦性良好等特点。煤种齐全,有气煤、肥煤、焦煤和瘦煤等,为优质炼焦用煤及动力用煤。煤炭勘查程度较高,达到勘探程度的资源储量40.14亿吨,占95.49%。淮北煤田煤炭潜在资源量267.43亿吨、煤层气潜在资源量3546亿立方米,天然焦资源量4.92亿吨。
- 金属矿产。
铁矿:保有资源储量11288万吨,平均品位46%,矿产地12处及共生矿床1处,有中型矿床4处,矿体个数多、形态复杂、埋藏较深,分布在三铺、徐楼、王场、邹楼等地区。
铜矿:铜保有资源储量9.44万吨,平均品位1%左右,铜矿以共伴生矿为主,矿产地1处及共生矿床5处,分布在三铺矿田。
金银矿:金保有资源储量11459千克,平均品位6克/吨,有共伴生矿床4处;银保有资源储量71.4吨,品位6.2-7.9克/吨,有共伴生矿床2处。金银矿多为共伴生矿,分布在三铺矿田。
- 非金属矿产。
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2.63亿吨,氧化钙含量52%-54%,矿产地8处,大型矿产地有1处、中型矿产地有4处,主要分布在滂汪山、黄山、土型等地。
高岭土(耐火粘土):煤系地层的共生资源,分布在二叠系下统下石盒子组底部的铝土泥岩层位。保有资源储量9562万吨,潜在资源量6.13亿吨。
- 水气矿产。
地下水和矿泉水。地下水资源丰富,埋藏浅、水质好,便于开采。地下水资源总量4.39亿m3,可利用量3.25亿m3。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有2处,淮北水源地可开采量28万m3/日、淮北二电厂水源地可开采量17万m3/日。有中型矿泉水水源地1处,可开采量600m3/日。
(二)地质调查评价现状。
自1954年发现“闸河煤田”,淮北地区开始全面系统的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2347平方公里、占行政区面积85.6%,完成1∶20万重力测量、1∶5万航空磁测、1∶100万高精度磁测、1∶20万区域化探、1∶50万环境地质调查、1∶10万水文地质调查、1∶5万淮北煤田地质图及预测图,基本查明本区域地质构造特征及矿产资源分布规律。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现已发现54种矿产资源,查明储量的固体矿产有13种,分别为煤、铁、铜、金、银、钴、耐火粘土、高岭土、石膏、水泥用灰岩、电石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等。煤、铁、铜、金和高岭土(耐火粘土)等矿产在全省具有重要地位,资源储量分别居全省第2、4、4、4、1位。
2007年查明储量的矿产地有76处(不含共伴生矿床20处),达到勘探程度矿产地有44处,占57.9%;详查24处,占31.6%;普查8处,占10.5%。
淮北煤田基本为全隐蔽式煤田,勘查控制深度较大,大中型煤炭矿井最低开采标高为-800米。金属矿产均为隐伏矿床,勘查控制深度一般在58-442米以内,前常铁矿东矿段控制深度在675-949米。非金属矿产多为地表出露矿产,控制深度一般在100米以内。
(四)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 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煤种全、煤质优。
煤炭是淮北的重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煤种齐全、煤质优良、分布广泛,大型矿床多,是我国的重要煤炭基地。
- 铁矿资源储量较丰富、金属矿产共伴生矿多。
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金,共伴生矿产有铜、钴、镍、金、银等,铁矿资源储量比较丰富,有较好的开发潜力。
- 灰岩和高岭土矿资源潜力大。
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矿石质量好,远景资源储量大,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7年开发利用的矿产有煤炭、铁矿、铜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耐火粘土等6种矿产。有矿山企业99家,固体矿产矿石产量2706万吨、工业总产值797557万元、从业人数76229人。
大中型矿山有23家、矿石产量2302万吨、工业总产值722978万元、从业人数64550;国有矿山有21家、矿石产量1966万吨、工业总产值722473万元、从业人数56514人。国有矿山和大中型矿山据矿业的主导地位。
(二)主要矿产的开发利用情况。
煤炭:2007年原煤产量2323万吨、工业总产值755977万元、从业人数74232人,分别占矿石总产量、工业总产值和从业总人数的85.85%、94.79%、97.38%。有煤炭矿山43家,其中大中型矿山21家。淮北市域内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大矿业集团原煤产量2152万吨,占全市原煤总产量的92.64%。
煤炭矿山生产能力3127万吨/年,开采深度在1000米以内。炼焦煤洗选能力1710万吨,动力煤洗选能力330万吨。炼焦煤年入洗量1320万吨左右,洗精煤年产量650-700万吨,洗精煤产率54-58%,精煤灰分10%左右,煤炭入选率在54%-63%左右。
铁铜矿:铁铜矿开发利用规模小,未形成稳定的生产规模,2007年铁矿石产量20万吨。现有前常铜铁矿、刘楼铜铁(金)矿、陈庄铁矿、吴窑铁矿等4家小型生产矿山,在建的有徐楼铁矿、三铺铁矿,徐楼铁矿为设计生产能力100万吨的大型矿山。
灰岩及高岭土矿: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及高岭土矿。非金属矿产矿石产量363万吨、工业产值37965万元、从业人数1214人,有矿山50家。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规模小、加工程度低、矿产品单一。
水泥用灰岩矿山8家、产量21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40家、产量146万吨。高岭土已有初步开发,但深加工程度低、品种少,资源优势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三率”现状。
开展综合利用的有铁、铜、金、银、煤层气、天然焦、高岭土等矿产。2007年煤炭矿井开采回采率65.66%,煤炭回采率有所下降;铁铜矿开采回采率60.2%,铁铜矿开采回采率提高20个百分点;矿井水回用率为47%。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一)煤炭采空区地面塌陷。
煤炭开发时期长,开采强度大,煤炭开采引发大面积地面塌陷是主要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累计采煤塌陷土地183.33平方公里,每年新增塌陷土地4.6-5.3平方公里,已复垦塌陷土地面积121.52平方公里,复垦率达到60%以上。
(二)非金属矿露采场破坏土地和地貌景观。
非金属矿灰岩、砖瓦用粘土矿山数量多,对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2001至2007年以来,有灰岩露采矿山200多家,占用和破坏土地约3平方公里;砖瓦用粘土露采场140多家,占用和破坏土地约3平方公里。
(三)煤矸石和粉煤灰排放量大。
2007年煤矸石和粉煤灰的产生量分别为476.81万吨和137.82万吨,分别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70.38%和20.34%,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9.75%和67.57%。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段园、闸河、刘桥、百善、临海童、任楼采煤塌陷区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严重区,滂汪山、烈山、马桥、赵集、龟山露采场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较严重区,前岭、蔡山、赵楼采煤塌陷区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区。
四、矿产资源管理现状
(一)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较好成效。
推进资源开发整合,重点整治关闭了一批布局不合理、规模小、破坏环境严重的灰岩、砖瓦用粘土小矿山。矿山总数由2001年的380家调整到2007年的98家。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储量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重点开展临涣矿区及大中型煤炭矿山深部和外围矿产资源勘查,为矿山提供接替资源,重点开展煤及铁、铜多金属矿勘查。探明张油坊、后学地和张宋家等矿产地,新增煤炭资源储量17965万吨。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与利用的调查工作,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三)矿业权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深化,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活跃,矿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探矿权与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与竞争出让取得较好成效,2001-2007年新立探矿权50个、采矿权62个。
五、矿产开发利用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炭资源储备与接替资源紧张。
淮北市是国家确定的资源枯竭城市,煤炭勘查难度愈来愈大,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储量减少,闸河矿区资源逐渐枯竭,煤炭资源储备与接替资源日趋紧张。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大。
煤炭开采区塌陷范围不断扩大,塌陷区移民安置规模大、周期长,矿山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采煤塌陷对耕地的破坏规模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增大。
(三)资源利用方式仍较粗放。
小煤矿整合还不到位,一些矿区小矿影响到大矿的资源和生产安全,灰岩矿山开采规模小、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生产技术落后,铁铜矿开采规模小、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四)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石料矿山和砖瓦用粘土存在无证开采的行为,一矿多开、越界开采的问题依然存在,淮北国家规划矿区存在影响整体规模开采的小矿山及不合理的勘查布局,仍存在不合理占压煤炭资源的情况。
一、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成效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经济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态势良好,以煤炭开发利用为重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调控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矿石总产量由2001年的2455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2706万吨,煤炭产量由2089万吨增加到2323万吨。
(二)矿业结构调整的成效。
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成效。矿山总数由2001年的380家调整到2007年的99家,大中小矿山规模结构由1.84∶1.84∶96.32调整到16.16∶7.07∶76.77。
(三)矿产资源勘查的成效。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的实现程度比较好,实现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重点”和“三个战略转移”规划目标要求。探明大型煤矿张油坊井田,新增煤炭资源储量16221万吨。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成效。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实现效果比较好,2001年至2007年土地复垦面积51.27平方公里,土地复垦率66.28%。
专栏1 矿业经济情况表
指 标 |
2001年 现状 |
2005年 预期指标 |
2005年 实现指标 |
2007年 现状 |
矿产开采总量(万吨) |
2455 |
2650 |
2593 |
2706 |
矿业产值(亿元) |
32.54 |
44 |
71.06 |
79.76 |
煤炭产量(万吨) |
2089 |
2000 |
2330 |
2323 |
矿山数量(家) |
380 |
230 |
83 |
99 |
新发现矿产地(处) |
- |
5~8 |
4 |
8 |
煤炭开采回采率(%) 铁铜开采回采率(%) |
71.4 41.2 |
72 60 |
70.2 58.3 |
65.7 60.2 |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率(%) |
49.02 |
54 |
61.29 |
66.28 |
矿山土地复垦面积(km2) |
70.26 |
33 |
35.62 |
51.27 |
注:新发现矿产地指列入资源储量统计的矿产地,矿区调整不计入新发现矿产地与新增资源储量,如青东煤矿、卧龙湖煤矿等;开采回采率指“矿井”回采率;矿山土地复垦面积,2001年指标为累计,2005年指标为2001年至2005年累计,2007年指标为2001年至2007年累计。
二、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不健全。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不健全、不明确,公众对矿产规划的意识不强,规划权威性和强制性得不到体现,影响了规划功能的发挥。
(二)规划实施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由于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保障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和综合手段缺乏可操作性、信息技术方法滞后,致使规划调控的力度不够。
(三)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不健全。
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不明确、不健全,缺乏可操作的经济手段,矿产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资源利用方式仍较粗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仍缺乏健全的激励机制。
一、淮北市矿产资源潜力与保证程度
(一)煤炭资源潜力与保证程度。
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有较大的资源潜力,可以保证未来一个较长时期煤炭产能扩大的需求。然而,随着煤炭开发规模的增长,加之煤炭勘查难度增大,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储量减少,煤炭资源保证程度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铁矿、铜矿资源潜力与保证程度。
铁矿、铜矿资源储量比较丰富,有较大的开发潜力,资源保证程度较好,可满足规划期铁矿、铜矿开采规模扩大的需求。
(三)灰岩、高岭土资源潜力与保证程度。
灰岩、高岭土资源储量丰富,资源潜力大、保证程度高,可满足规划期水泥、陶瓷等建筑材料生产规模扩大的需求。
二、淮北市矿产资源需求与可供性
(一)煤炭资源需求与可供性。
2007年煤炭消费需求量2308万吨,煤炭产量2323万吨,供需基本平衡。随着淮北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淮北国安电力二期、淮北平山电厂、临涣煤焦化电基地项目建设,煤炭需求量快速增长。预测2010年、2015年煤炭消费需求量2820-2920万吨、4040-4460万吨。随着临涣矿区开发规模的扩大及卧龙湖和刘桥深部的开发。规划到2010年、2015年煤炭产量3060-3240万吨、3640-3880万吨,煤炭供需由平衡转为需求大于供给。
(二)铁矿、铜矿资源可供性。
徐楼铁矿、三铺铁矿、前常铜铁矿、刘楼铜铁(金)矿、陈庄铁矿、吴窑铁矿等矿山建成生产,铁铜矿开采规模扩大,规划到2010年、2015年铁铜矿产量120万吨、180万吨。
(三)灰岩、高岭土资源需求预测与可供性。
水泥用灰岩和高岭土可达到供需平衡。水泥生产规模提高到300万吨,水泥用灰岩年需求量和产量300万吨。随着烈山陶瓷基地规模的形成和高岭土开发强度增大,规划到2010年、2015年高岭土需求量和产量20-50万吨、50-70万吨。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淮北市煤炭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煤炭开采规模,为发展煤-焦-化-电产业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加快铁铜矿产的开发,形成稳定的金属矿开采规模;整合提高灰岩、高岭土矿开采规模,大力发展水泥建材、高岭土矿产品等非金属材料,提高矿业对淮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
一、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相结合
发展以煤炭开发利用为重点,以铁、铜、灰岩、高岭土矿开发利用为特色的矿业经济,发展矿产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延长矿产品产业链,提高矿产品竞争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二、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
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矿业结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准入条件。
三、资源开发与保护相并重
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煤、铁、铜、灰岩、高岭土矿产资源,重点提高煤、铁、铜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煤炭资源耗竭速度,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四、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建立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与矿产开发的规避机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五、立足本市,扩大合作
加快矿业经济对外开放的步伐,立足本市,扩大合作,建立开放型矿业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外和域内外的资源、人才、资金、技术、市场,实现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的统筹,发展淮北市矿业经济。
一、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一)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
加强煤、煤层气、铁、铜、灰岩、高岭土等矿产的勘查,提高资源的保证程度。重点开展大中型煤炭矿山、危机矿山及重要铁铜矿山深部和周边的勘查,鼓励在有成矿条件的新区勘查。
(二)新发现矿产地与新增资源储量。
新发现煤炭、铁铜矿、水泥用灰岩和高岭土矿产地10-12处、,新增煤炭资源储量2-3亿吨,新增铁矿资源储量1000-1200万吨,增加铜、金、水泥用灰岩和高岭土等矿产储量。
专栏2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
2008-2010年 |
2011-2015年 |
指标属性 |
基础地质调查 |
|
1∶25万淮北市幅区域地质调查 |
约束性 |
新发现矿产地 |
大中型煤炭产地1处 小型煤炭产地1处 铁铜矿产地1处 水泥用灰岩产地1处 高岭土产地1处 |
大中型煤炭产地1~2处 小型煤炭产地1~2处 铁铜矿产地1~2处 水泥用灰岩产地1处 高岭土产地1~2处 |
预期性 |
新增资源储量 |
煤炭0.5~1亿t 铁矿500~600万t
水泥用灰岩0.1~0.2亿t 高岭土1000~2000万t |
煤炭1~2亿t 铁矿500~600万t 铜金属量1~2万t 金金属量3000~5000千克 水泥用灰岩1~1.5亿t 高岭土10000~20000万t |
预期性 |
注:依据《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落实在淮北市区域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指标。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的调控,2010年矿产开采总量3800万吨,2015年矿产开采总量4600万吨。2008-2015年矿产开采总量年均增长5%,采矿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
(二)矿山开采规模结构指标。
2008-2015年调整控制矿山总数90-100家,压减小型矿山总数15-20%,大中小型矿山规模结构由2007年的16∶7∶77,到2010年调整为23∶10∶67,到2015年调整为26∶11∶62。
(三)矿产开发利用效率指标。
矿产开采回采率提高1-2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回采率不低于70%,煤炭入洗率提高到75-80%;铁铜矿开采回采率提高到70%以上,提高金属矿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达到60%。
专栏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
2010年 |
2015年 |
指标属性 |
固体矿产开采总量(万t) 煤炭开采量(万t) 铁铜矿开采量(万t) 水泥用灰岩开采量(万t) |
3600~3800 3000 120 300 |
4400~4600 3700 180 300 |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新设置探矿权 新设置采矿权 |
5~8 15~20 |
10~12 25~30 |
约束性 |
矿山开采规模结构(大:中:小) |
23:10:67 |
26:11:62 |
预期性 |
矿山数量(家) |
90~100 |
90~100 |
预期性 |
煤炭开采回采率(%) 铁矿开采回采率(%) 铜矿开采回采率(%) |
70 70 70 |
70 75 75 |
约束性 |
煤炭入洗率(%) 铁矿选矿回收率(%) 铜矿选矿回收率(%) |
75~80 80 85 |
75~80 80 85 |
预期性 |
综合利用率(%) |
50 |
60 |
预期性 |
注:开采回采率指“矿井”回采率。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指标。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2010年土地复垦率60%,2015年土地复垦率62%。2010年矿山土地复垦面积12平方公里,2015年矿山土地复垦面积25平方公里。
(二)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指标。
煤矸石利用率达到95%以上,粉煤灰利用率达到85%以上,矿井废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煤泥矸石电厂、选煤厂、煤矸石粉煤灰砖厂废水实现闭路循环利用。
专栏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
2010年 |
2015年 |
指标属性 |
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生产矿山采煤塌陷土地复垦率(%) |
60 60 |
60 62 |
约束性 |
新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 |
40 |
60 |
约束性 |
土地复垦面积(km2) |
12 |
25 |
约束性 |
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矿井水重复利用率(%) |
95 85 70 |
95 90 75 |
预期性 |
四、矿产资源管理目标
(一)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形成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新设置探矿权15-20个、采矿权35-40个。基本形成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局面。
(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对重要矿产的重点矿区实施资源整合,以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为资源整合的空间单元。加强淮北煤炭国家规划矿区资源整合,鼓励矿业生产要素向重点和鼓励勘查开采规划区有序流动、向优势矿业企业集聚。以资源整合为基础,支持矿产资源产业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五、2016-2020年规划目标展望
继续开展南部临涣矿区煤炭资源勘查,继续开展大中型煤炭矿山和危机矿山深部及外围勘查,增加煤炭资源的战略储备,提高煤炭资源规模开发利用的保障能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幅提高,保持矿石开采总量、矿业总产值的稳定增长,矿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进一步提高,严格控制小矿山数量。
进一步加强闸河矿区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重点加强城市规划区和重要交通线路两侧非金属露采矿山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完善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等矿业生产要素体系,矿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进一步发展壮大在国内外矿业市场具有竞争力的矿业集团,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
一、加强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
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规划开展1∶25万淮北市幅区域地质调查、1∶25万江淮流域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华北板块南缘安徽省肖县-宿州地区航空物探测量、华北板块南缘安徽省蒙城-固镇隐伏地区航空物探测量。
重点开展煤、煤层气、铁、铜、金、灰岩、高岭土等矿产资源调查与潜力评价,实现资源潜力评价的动态管理。完成煤、煤层气、铁、铜、金等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实现资源储量利用的动态管理。在重要成矿远景区实现深部找矿和新类型、新区域找矿突破。
二、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
淮北是我国重要的煤成矿区带,铁、铜、金、灰岩矿等矿产也具有良好的成矿条件。依据成矿地质条件划分为6个成矿远景区:北部闸河矿区煤,西部刘桥-铁佛煤、煤层气、铁铜,南部临涣-南坪煤、煤层气,北部相山-程蒋山灰岩,中部烈山-三铺铁铜多金属、煤、高岭土,东部狼窝山-龟山灰岩等成矿远景区。
三、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规划开展淮北地区新一轮地下水资源潜力评价,淮北煤炭矿区水文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地质环境、农业地质环境、地热资源、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与区划,淮北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资源污染状况及可持续利用的调查评价,完善地下水与地质环境监测网。
一、重点勘查矿种和地区
(一)煤炭、煤层气。
南部临涣-南坪地区是煤炭资源的重要后备接替资源区,重点开展南部临涣-南坪地区的煤炭及煤层气勘查,开展海孜深部、杨柳深部、孙疃深部、任楼深部、袁店深部、青疃深部、陈桥煤矿勘查;重点开展西部刘桥-铁佛地区的刘桥深部、卧龙湖、刘小庙、崔楼煤矿勘查,以及中部蔡山和前岭地区的煤矿勘查。加强大中型危机煤炭矿山的深部和外围区勘查,提供战略储备资源与接替资源。
(二)铁、铜、金多金属矿。
加大铁、铜、金多金属矿产勘查,为铁铜矿规模开发利用提供资源保证。重点开展铁、铜、金多金属矿勘查,主要在三铺矿田、石楼矿田、邹楼矿田、王场矿田、吴窖矿田及周边地区的矽卡岩型及热液型金属矿的勘查。
(三)灰岩、高岭土。
开展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勘查,为发展新型建材材料工业提供资源保证。重点勘查相山-程蒋山、狼窝山-龟山等地区灰岩矿资源,重点勘查闸河矿区、临涣矿区高岭土资源。
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
勘查规划区划分为重点勘查区、鼓励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和禁止勘查区。划分各类勘查规划区13个,其中6个重点勘查区、2个鼓励勘查区、3个限制勘查区、2个禁止勘查区。
(一)重点勘查区。
主要包括国家和省重点勘查区、重要矿化富集区,鼓励在大中型煤炭危机矿山深部和外围资源潜力区的勘查,鼓励在重要铁铜矿山深部和外围区的勘查。在重点勘查区部属国家和省勘查地质基金项目,鼓励企业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
规划设置刘桥优质煤勘查区,铁佛优质煤、煤层气、铁铜勘查区,临涣优质煤、煤层气、高岭土勘查区,南坪优质煤、煤层气、高岭土勘查区,徐楼铁矿勘查区和三铺铁铜多金属勘查区等6个重点勘查规划区。
(二)鼓励勘查区。
在成矿条件有利、具有一定资源潜力和找矿前景的地区,积极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勘查,满足国家对紧缺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划设置烈山煤、铁、铅、锌多金属勘查区和蔡山煤炭勘查区等2个鼓励勘查规划区。
(三)限制勘查区。
依据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矿产勘查活动实行一定程度限制的区域。限制勘查区应控制探矿权总量,新设探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对勘查准入、地质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
限制在中心城区、生态保护区、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交通干线1000米范围内的勘查。限制勘查水位埋深45米以下的深层地下水。规划设置闸河矿区煤、高岭土勘查区,程蒋山灰岩勘查区和狼窝山-龟山灰岩勘查区等3个限制勘查规划区。
(四)禁止勘查区。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特殊功能区等多种因素,划定的禁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
禁止在国家和省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要水库、重要水源地等限定范围内的各类矿产勘查。规划相山风景区和龙脊山风景区2个禁止勘查区。
三、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区块主要依据勘查矿种煤、铁、铜、石灰岩等矿产的成矿条件、勘查程度等因素划分出的矿业权设置的空间单元,规划设置21个勘查区块。
(一)煤炭勘查规划区块。
规划设置朔里-石台、刘桥及深部、梁花园、卧龙湖、黄集、百善、前岭、蔡山、临涣及深部、五沟及深部、孙疃及深部、任楼及深部、南坪等13个煤矿勘查规划区块。
(二)铁、铜矿勘查规划区块。
规划设置王场、徐楼、三铺、邹楼、铁佛寺、烈山铁铜金矿等6个勘查规划区块。
(三)灰岩勘查规划区块。
规划设置程蒋山与狼窝山2个灰岩勘查规划区块。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煤炭开采规模和供给能力,扩大国家紧缺的铁、铜、金矿产的开采量,限制并逐步禁止砖瓦用粘土的开采,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供给。
2008-2010年矿产开采总量年均增长12%,2010年矿产开采总量提高到3800万吨;2011-2015年矿产开采总量年均增长4%,2015年矿产开采总量提高到4600万吨。
二、主要矿产开采量
加快提高煤炭开采量,发挥煤炭资源对淮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支撑作用。2008-2015年规划在建和新建孙疃、杨柳、青东、袁店一矿、刘桥深部、邹庄、张油坊等8家大型煤炭矿山,五沟、卧龙湖、黄集等3家中型煤炭矿山,后学地、蔡山三号井等5家小型煤炭矿山,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940-2600万吨。关闭资源枯竭的中小型煤矿6-8家,消减生产能力75万吨。2010年煤炭开采量3060-3240万吨,2015年煤炭开采量3640-3880万吨。
加快铁铜矿的开发利用。鼓励开采中型规模铁矿区,鼓励开采品位较好且具备开采条件的小型铁铜金矿区。2008-2015年规划在建和新建徐楼铁矿、三铺铁矿、吴窑铁矿、王场铁矿、刘楼铁矿(东段)、邹楼铁矿、殷庄铁矿和秦楼铜金矿等铁铜金矿山。2010年铁铜矿开采量120万吨,2015年铁铜矿开采量180万吨。
适度增加水泥用灰岩开采量。提高水泥产业的规模和集中度,淘汰生产技术落后的小水泥矿山企业,形成年产300万吨水泥生产规模,水泥用灰岩开采量增加到300万吨。
鼓励开发利用高岭土资源。加快烈山陶瓷基地建设,形成规模化高岭土开发利用格局,预测高岭土开采量100-200万吨。
一、矿山规模结构
(一)调整矿山开采规模结构。
加强资源整合,通过联合、改组、兼并等方式进行矿山企业重组,关闭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矿山企业。重点整合压减小煤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和砖瓦用粘土矿等小矿山的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大中小型矿山结构由2007年的16∶7∶77,到2015年调整到26∶11∶62,矿山总数控制在90-100家。
(二)加强煤炭国家规划矿区整合。
以开采规划区块为空间单元,加强大中型矿区资源整合,重点整合淮北国家煤田煤炭规划矿区。对大中型矿区内资源已经枯竭的小矿,影响规划区整体布局的矿山应依法关闭;对开采规模低于最低开采规模的小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得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实施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
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提高矿业的规模效益。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关闭生产能力低于规定要求的小矿。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必须符合省有关开采规模要求。
(四)发展大型矿山企业集团。
实施矿山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提高矿业的集中度。提高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和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大矿业集团规模,促进矿业的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以大型煤炭矿山企业为主体,进行资源整合,建成煤焦化电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以徐楼铁矿、相山水泥厂和众志水泥公司为主体,提高铁铜矿和水泥矿山企业的规模。
二、矿产品结构
(一)发展多类型矿产品。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矿业,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加快洁净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开展高岭土新材料和超细材料的研制。调整矿产品结构,发展深加工矿产品,形成以煤及铁、铜、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等资源为依托的有竞争力的矿产品结构。
(二)发展煤炭深加工产品。
依托淮北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和煤种煤质的优势,加强焦煤、肥煤、气煤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优化煤炭产品结构,发展煤炭深加工和煤化工产业,建成煤-焦-化-电产业链。提高煤炭洗选加工能力,煤炭洗选能力由1620万吨提高到3500万吨,煤炭入洗率达到75%,生产焦炭500万吨、甲醇40万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30万千瓦。
(三)开发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品。
铁铜矿开发实施采选联合生产工艺,提高铁铜矿开采回收率。重点发展水泥建材和新型非金属矿物材料,加大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材料产品的开发,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粘土实心砖,新型建材产品比重提高50%。加快高岭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发高岭土深加工产品和提高陶瓷建材生产规模。
三、矿山技术结构
(一)推广煤炭矿山先进适用技术。
推广矿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安全高效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中型煤矿达到80%以上。煤炭开采以综采(综放)综掘为主导,研究解决构造复杂区、特厚极松软煤层综采综放开采技术。推广重介选煤、干法选煤和煤泥浮选等技术,在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区域中心选煤厂。
(二)提高小矿山装备技术水平。
推广先进适用的矿山采选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开采工艺,逐步改变小型矿山装备技术水平落后的状况,配备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装备,提高小矿山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
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40%,禁止独眼井开采及自然通风方式开采。加大现有小型煤矿矿井的技术改造力度,采用规范的壁式采煤方法。
推广铁铜金属矿山采选新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灰岩等非金属露采矿山采用规范的水平台阶开采方法。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加大矿产综合利用投入,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产品的开发,大中型煤炭矿山及共伴生矿产必须有资源综合利用方案。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推进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二)加强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
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加大煤炭矿山瓦斯综合治理,提高煤层气采收率,抽采率达40%以上,推进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瓦斯发电装机容量3万千瓦。进一步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煤泥矸石电厂总装机容量144万千瓦,矸石粉煤灰砖厂生产能力10.8亿块,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快天然焦的开发利用,天然焦产量达到100万吨。
(三)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煤炭开采回采率提高1-2个百分点,矿井开采回采率不低于70%,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0%;集中建设金属矿选矿厂,铁铜金矿采选综合回收率不低于60%;加强金属矿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60%。
一、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
对矿产资源开发空间布局进行规划分区,划分为重点开采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等15个开采规划区。
(一)重点开采规划区。
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产集中分布,国家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等划为重点开采规划区。规划设置闸河煤矿、刘桥煤矿,铁佛煤、铁,临涣煤矿,孙疃煤矿,南坪煤矿,徐楼铁矿,三铺铜铁铜矿,滂汪山灰岩矿等9个重点开采规划区。
加强重点开采区内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勘查和整装开发,综合开发利用,逐步整合周边小型矿山,提高矿山综合利用水平,成为矿产资源稳定供给区。
(二)鼓励开采规划区。
矿产资源分布及储量相对丰富,矿产地比较集中,可供性程度较高,可以控制地质环境的影响的矿区等划为鼓励开采规划区。规划设置段园煤矿、蔡山煤矿2个鼓励开采规划区。
促进鼓励开采规划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紧缺矿产保障程度。加强采矿权整合力度,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严格规范小型矿山开采规模,提高开发利用效率。
(三)限制开采规划区。
开采资源条件较差或开采技术经济不合理,易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以及国家法规和政策限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规划设置烈山煤、铁、灰岩、高岭土开采区和狼窝山-龟山灰岩开采区2个限制开采区。
严格限制开采区的管理,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在限制开采区内坚持资源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提高区内矿山企业采选技术准入条件,坚持科学规划论证、严格控制采矿权设置总量和开采规模。
(四)禁止开采规划区。
由于经济、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禁止开采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等保护区,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禁止开采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相山风景区和龙脊山风景区2个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严格禁止固体矿产开采,已有开发活动逐步有序退出,复垦被破坏的土地,已有开采矿山限期关闭,禁止新设固体矿产采矿权。
上述重点、鼓励、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允许开采区。
二、矿业经济区布局调整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矿业仍将是淮北市的重要支柱产业。根据矿产资源分布规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规划建立四个矿业经济区,建设煤化工、高岭土、铁矿三个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
(一)北部煤-电-非金属建材矿业经济区。
主要包括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建成北部煤-电-非金属建材矿业经济区。稳定区内大中型老矿山600万吨煤炭产量和精煤、动力煤产量;进一步提高煤电工业规模,大唐淮北发电厂、淮北国安电力、申能淮北平山电厂总装机容量550万千瓦的发电能力,建成华东地区重要的电力供给基地;依托丰富的高岭土资源,加大对高岭土综合开发力度,扩大陶瓷建材生产规模,建成华东地区最大的高岭土开发加工基地;依托丰富的水泥用灰岩资源,提高淮北矿业集团水泥厂、淮北众志水泥企业生产规模,建成年产300万吨水泥原料生产基地。
(二)西部煤炭采选综合利用矿业经济区。
主要包括濉溪县的刘桥、铁佛、百善及相山区的钟楼地区,建成淮北市西部煤炭采选综合利用矿业经济区。扩大刘桥、铁佛煤炭开发规模,煤炭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吨。
(三)中东部铁矿采选矿业经济区。
主要包括濉溪县的百善镇徐楼地区及四铺乡,建成淮北市中东部铁矿采选矿业经济区。依托该区铁铜金矿资源优势,加快铁铜金矿的开发,形成稳定的生产规模,建成年产220万吨铁铜矿开采基地。
(四)南部临涣煤-焦-化-电矿业经济区。
主要包括濉溪县南部的临涣镇等地区,依托临涣矿区煤及煤层气资源优势,加大煤炭开发力度,扩大煤炭洗选能力,提高煤泥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程度,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煤炭生产能力由680万吨提高到2000万吨,煤炭洗选能力达到2210万吨;煤泥矸石电厂总装机容量144万千瓦,矸石粉煤灰砖厂生产能力10.8亿块;焦炭年产440万吨、甲醇40万吨、煤焦油30万吨、粗苯8万吨的煤化工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焦-化-电基地。
三、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为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进行总量调控和最低开采规模控制,有效指导采矿权设置和整合,设置29个开采规划区块。
(一)煤矿开采规划区块。
规划设置段园煤矿、闸河北部煤矿、闸河中部煤矿、闸河南部煤矿、刘桥煤矿、梁花园煤矿、火神庙煤矿、百善煤矿、卧龙湖煤矿、蔡山煤矿、赵楼煤矿、前岭煤矿、临涣煤矿、五沟煤矿、孙疃煤矿、任楼煤矿和南坪煤矿等17个煤矿开采规划区块。
(二)铁铜矿开采规划区块。
规划设置徐楼铁矿、三铺铁铜矿、邹楼铁矿、吴窑铁矿和王场铁矿等5个铁铜矿开采规划区块。
(三)灰岩、高岭土矿开采规划区块。
规划设置滂汪山灰岩、土型灰岩、四山高岭土灰岩、马桥灰岩、赵集灰岩、龟山灰岩和梧南灰岩矿等7个灰岩、高岭土矿开采规划区块。
一、规范权限,加强矿业权管理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权限的规定,禁止越权发证,取缔无证采矿。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工作,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强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动态监督管理。
二、提高煤炭、铁铜金矿供给能力
有序开采煤炭资源,合理确定煤炭开采规模和强度。调整改造中小煤矿,推进大型煤炭矿山建设,加强焦煤、肥煤、气煤等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积极扶持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铁铜矿产的开发,提高铁铜金矿供给能力。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可行性论证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含多种矿产的矿床必须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的指标,鼓励开展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
四、整顿和规范小矿山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集中、规范开采、保障安全、依法监督的方针,对现有煤炭、建筑石料、砖瓦用粘土小矿山进行整顿,禁止占用耕地开采砖瓦用粘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严重破坏地质地貌环境、或生产能力低于规定要求的小矿山逐步关闭。
五、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
切实履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地下水污染监测和预报系统,矿井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75%,充分利用矿山疏排的地下水资源。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
(一)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闭坑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
(二)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矿山开发主体的权益和责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坚持“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
加强矿山开发中“三废”排放量的控制,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提出处理方案,进一步加强煤矸石和尾矿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坚持“采前预防,采中治理,采后恢复”的原则。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区分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的不同情况,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矿区土地复垦,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产开发对环境和土地的破坏,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
(一)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制度。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减少资源开发活动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和破坏。
(三)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度。
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任务,并列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土地复垦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新建及改扩建矿山项目没有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严格实施土地复垦方案,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
(五)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重点开展大中型煤炭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提供依据。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点,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进行矿山环境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
根据淮北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矿山地质环境变化趋势,矿山地质环境对人居环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划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及土地复垦工程。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等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区域。划分相山风景区和龙脊山风景区2个重点保护区,面积25.10平方公里。在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
规划新建煤炭矿山开采区易引发采煤塌陷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区域。划分卧龙湖、青疃、五沟、孙疃、南坪、刘桥深部、海孜深部、任楼深部采煤区及蔡山、黄集、梁花园、火神庙采煤区,三铺、徐楼、王场、邹楼、吴窑铁矿区等17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面积830.30平方公里。在采煤重点预防区实施监测和村庄搬迁避让措施,在铁矿开采重点预防区实施监测和尾矿污染预防措施。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煤炭长期规模开采引发的大面积地面塌陷区,对生态环境和土地造成重大破坏,对塌陷区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划分段园、闸河北部区、闸河中部区、闸河南部区、刘桥、百善、临海童和任楼采煤塌陷区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501.71平方公里。在重点治理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四)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煤炭、灰岩矿开采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区,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区域。划分前岭和赵楼采煤塌陷区及滂汪山、土型、四山、马桥、赵集和龟山灰岩矿露采区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面积67.71平方公里。在一般治理区要采取一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恢复治理工程。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一)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原则,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重点开展采煤塌陷区及地貌景观破坏等环境问题的治理,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区内的闸河矿区,大中型煤炭矿山地面塌陷严重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1000米范围区域,北部和东部灰岩矿露采区为重点恢复治理区。优先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到2015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47平方公里,恢复治理率达到60%。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项目。
规划沈庄、袁庄、朔里、石台、岱河、张庄、朱庄、杨庄、刘桥、刘东、百善、海孜、临涣、童亭、任楼、卧龙湖、杨柳、孙疃、袁店、五沟和界沟等26个煤矿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规划三铺、徐楼、王场、邹楼、吴窑铁矿等8个铁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规划滂汪山、土型、四山、马桥、赵集和龟山灰岩矿露采区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项目。
(三)实施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积极开展矿区废弃地复垦,坚持“谁破坏、谁复垦”,依法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加强土地复垦权属管理,明确复垦土地使用权。大中型煤炭矿山塌陷区为土地复垦重点治理区,优先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被破坏废弃的土地,实施大中型煤炭矿山土地复垦重点工程。到2015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37平方公里,土地复垦率达到62%。
(四)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规划沈庄、袁庄、朔里、石台、刘桥、刘东、百善、海孜、临涣、童亭、任楼、卧龙湖、杨柳、孙疃、袁店、五沟和界沟等22个煤矿塌陷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开展砖瓦粘土矿区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
一、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要求
(一)实施新建矿山环境准入制度。
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签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保证金缴存承诺书。
对于不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经审查未获批准的,或未按规定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严格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
禁止在规划禁采区内新建矿山,禁止在重要交通道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禁止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禁止土法采选冶铜金矿,防止氰化物对水体污染。努力实现新建矿山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
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
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分区、分期治理,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的义务,矿山“三废”达标排放,加强采煤塌陷严重区的综合整治,加强矿山开采和选煤选矿过程中的废污水处理、废石尾矿堆放的环境污染治理,实现同步恢复治理。
(二)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纳入矿山企业年检重要内容,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没有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或没有依法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矿山不予年检,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严重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关闭。
(三)推广先进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
积极发展煤炭减沉开采技术,采用覆岩离层分区隔离充填减沉技术、条带开采与采空区充填组合技术。综合应用煤炭地表减沉开采技术,减少村庄搬迁或实现不迁村,保护重要基础设施。
三、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建立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
加强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与管理,严格矿山关闭工作的审查与管理。关闭、闭坑矿山必须提交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实施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
(二)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治理废弃矿山。
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
(三)建立多类型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模式。
鼓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结合模式,鼓励露采矿山与建设用地开发整理相结合,实现资源开发、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多方受益,发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整治产业。
(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施政府组织、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综合治理、企业实施的治理模式;历史遗留矿山,到2010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土地复垦率为50%;2011-2015年矿山恢复治理率为60%,土地复垦率为60%。
(五)关闭矿山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烈山地区已闭坑遗留的采煤破坏区与相山、黄里、土型、四山地区灰岩矿露采宕口及砖瓦用粘土矿关闭后的采空区。对关闭矿山采石宕口进行边坡稳定性治理及地貌景观环境恢复治理,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与植被恢复。
一、严格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
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矿业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等必须符合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矿业权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二、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
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建立矿产规划实施的反馈与调控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应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的程序,应对规划调整和修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和论证。凡涉及勘查开发方向、规模、布局等原则性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
严格执行规划,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大规划目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规划执行情况作为主要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将矿产勘查、主要矿产开采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目标和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
五、建立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
将规划执行情况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规划勘查、开采分类和分区管理,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行差别化的投入和激励政策
严格执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和地质勘查基金投向重点勘查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多元化,积极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重点支持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二、建立煤炭资源储备制度
建立煤炭资源与稀缺煤种资源储备制度,实施统一规划和保护性开采,加大淮北矿区煤炭资源矿产地储备,积极参与我国西部煤炭资源勘查,为淮北发展提供煤炭战略储备资源及接替资源。
三、建立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激励政策
加强开采和综合利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开采回采率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挂钩和资源综合利用税费减免政策。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
四、建立规划实施的避让制度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间的避让制度,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的用地需求。禁止占压大中型煤炭产地和铁铜矿等重要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应在空间、时序上避让和减少对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的限制。
五、建立资源型城市开发补偿机制和资源衰退产业援助机制
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明确企业是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争取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衰退产业援助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一、矿产勘查准入条件
(一)技术准入条件。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的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勘查资质条件;勘查设计或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勘查工作必须保证最低勘查投入;实行按期完成勘查任务承诺制度。
(二)规划准入条件。
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重点、鼓励、限制、禁止勘查矿种和区域的要求,维护矿产地勘查的完整性,符合国家和省规划矿区探矿权设置的要求;规范探矿权出让管理,严禁未取得勘查许可证进行勘查。
二、矿产开采准入条件
(一)技术准入条件。
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才、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资质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矿山开采设计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利用方案。
(二)资源准入条件。
具有完整的地质勘查报告及相应的储量审批文件;矿山建设规模必须与占用的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小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规划最低开采规模。
(三)环境准入条件。
矿山企业必须提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签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保证金缴存承诺书。
(四)规划准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矿业布局、矿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符合规划开采矿种的要求,符合开采规划区和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设置的要求,符合国家规划矿区采矿权设置的要求。
(五)安全准入条件。
矿山企业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
一、实施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推进科技进步和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实施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鼓励煤炭矿山开展煤矸石与瓦斯的综合利用,鼓励铁铜矿山开采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石和尾矿的回收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资源二次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二、提高矿山企业技术开发能力
建立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体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增强自主技术开发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应用先进采选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矿业,提高矿山技术装备水平。
三、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信息的共享,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信息服务,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听取公众和矿业权利人意见,加强规划协调、咨询和论证,实行规划审批专家论证制度,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矿产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公告,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建立矿产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宣传
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保护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深化社会对矿产资源规划的认识,增强依法勘查、依法采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规划》文件包括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
《规划》经国土资源厅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由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规划》由淮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