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市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24 08:54 字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1月23日

淮北市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办〔2018〕78号)要求,统筹做好我市2019年春运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胡百平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许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韩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文旅体委、市气象局、淮北军分区、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职教办、淮北车务段、淮北供电公司、濉溪县交通局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韩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区)政府要分别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预测春运客流。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准确分析学生、探亲人员、务工人员等群体出行特点,加强春运客流方向和客流量监测,积极应对客流高峰,科学调配运力,及时发布出行信息,确保群众走得了、走得好。

(二)统筹安排春运组织工作。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资源调度统筹,强化保畅通保安全,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加强客流监测,及时发布票源、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信息,优化售票服务举措,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购票,精准打击线上线下倒票等违法行为,继续扩大持二代身份证直接刷证进出站、检票乘车的应用范围,不断提高春运服务质量。

组织做好石油、天然气、农副产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满足生产生活需要。严格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避免出现高速公路严重拥堵。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畅通旅客诉求渠道。

(三)全力确保春运安全形势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突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规定或接驳运输,防止疲劳驾驶,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强化学校、车站、公交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集散地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确保春运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车闹”、“霸座”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四)加强道路铁路运输衔接。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切实提高接驳疏运能力,确保旅客出行便捷顺畅。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和铁路部门对接,认真研究铁路列车停站变化信息、预计增开的临时列车信息、需重点对接的夜间列车信息,针对到发客流情况制定道路运输接驳方案,做好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

(五)继续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春运期间继续认真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客流调度能力、售票组织水平,拓展互联网售票渠道,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顺心、更暖心。利用展板、电子屏等,广泛开展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明确活动形式、内容、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在春运首日前后,通过开展集中启动仪式等活动,切实提高活动影响力。要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从点滴小事做起,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和必要帮助,培育活动先进典型,塑造春运服务品牌。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县(区)气象、公安、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团雾等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出行预警信息,确保不出现旅客大规模滞留、车辆长时间拥堵等事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运力储备,保持应急队伍、救助值守车辆良好状态,监测高峰客流变化,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各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并及时报送信息,确保运输秩序稳定有序。市公安、消防、气象、供电等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节日值班及应急服务,保证春运服务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春运保障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压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加强春运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活动宣传、春运海报张贴、“情满旅途”活动宣传、重点时段宣传、新闻素材收集等工作,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为民服务的形象,营造良好的春运工作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侧重收集具体鲜活的典型案例和一线干部职工先进事迹,市春运办将择优向上级媒体推荐使用,并作为各成员单位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春运信息报送。春运期间,淮北车务段、市运管处每天上午9时前,分别向市春运办报送前一天我市铁路、道路客运量信息。

各成员单位要在1月25日前,将本单位春运方案、联络员名单和春节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市春运办。对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春运办报告,以便综合协调处置。春运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9年3月3日前报送市春运办。

联系人:魏明杰。电话:3809672。传真:3809677。

电子邮箱:

附件:淮北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淮北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进行日常工作监测分析,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

二、交通运输部门: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便捷。要做好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道路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畅通。

三、公安部门:加大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对相关路口、卡口和客运车辆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加强监管,保证道路畅通。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四、铁路部门:切实做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保证旅客提前方便购票。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输方案,确保安全有序的渡过客运高峰期,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五、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抓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彻底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六、经信、商务部门:制定春运期间我市汽油、柴油、天然气供应方案,保证春运车辆油料供应。

七、人社、工会部门:做好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和引导,组织有序流动。

八、教育、职教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全面排查消除隐患,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组织好大专院校学生离校、返校工作。

九、卫计部门: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十一、物价部门: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二、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发布雾霾、雨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

十三、旅游部门:做好各旅游景点、园区的客流跟踪与预警,防止出现游客滞留现象。

十四、民政部门: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工作。

十五、城管部门:负责城区道路和车站周围流动摊点的清理和整顿,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环境良好。

十六、供电部门:确保各车站、收费站的用电,避免因停电引起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十七、县(区)政府: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尤其大雪冰冻天气,要组织沿线群众清扫道路积雪和冰冻,确保道路畅通。

十八、县交通运输局: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春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