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落实情况】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自然资源依法治理能力为主线,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3次;依托支部集中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微博号、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向群众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谋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抓落实,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制定“十四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普法规划,统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年度听取相关工作汇报6次,对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对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查反馈问题,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建设调研反馈问题都能做到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果。
(三)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及时调整局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印发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对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化、任务化,明确普法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阶段性的有序推进。三是全力做好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按人员经费足额保障、项目经费按需安排、办案(业务)经费按标准予以保障的原则,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强化工作经费统筹力度,加大执法经费、资源、装备等向一线倾斜。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依法编制《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清单(2022年)》《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及《自然资源部门市县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2年)》。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对局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等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落实审查全覆盖,确保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环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节不出现违反上位法规定、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条款,排除限制、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多测合一”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四证齐发”;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司法查控自动化在线办理”和“远程视频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业务联办,入选市委改革办重点培育改革案例名单;赋予三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方案审批权限,着力破解了工程建设领域开工“一堆事”问题。
(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制定《创优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调度督办制度(试行)》。二是充分发挥要素对接机制作用,深入开展“推进自然资源要素对接”主题活动,优化用地和规划保障服务。组织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依托“四送一服”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企业反映问题67件,得到办事企业的一致好评。局营商环境工作创新做法被淮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宣传。三是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多测合一”改革,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领域测绘技术标准不统一、多次委托重复测绘、部门间测绘成果不共享互认、测绘单位参差不齐等问题,在市委改革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案例”擂台赛上,我局“多测合一”改革荣获全市二等奖。
(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一是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业务会会审和局务会审议制度,落实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推进、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处置等坚持集中讨论、集体决定等决策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决策程序、完成时限,推动重大事项决策按规定程序落实,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工作机制,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决策工作、出台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议合同审核、行政诉讼仲裁案件等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法律服务,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件,参与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议合同审核、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及其他法律事务120余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清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要求,对代市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及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报送清理结果。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按要求配备执法设备,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调整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处罚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委托手续,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做实做细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微博影响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53条,在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53条,在微博发布信息163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政策开展系列解读,共发布解读类信息14条。
(九)有效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夜市”“法润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现场为社会公众答疑解惑。借助“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积极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政策、新规定,线上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线下及时反馈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结合“四送一服”活动,主动走访企业,为企业送去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服务。
(十)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综合施策化解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矛盾纠纷,加强对重点领域信访问题的梳理归纳和分析研判,开展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整治,推进“难办证”“难安置”专项治理,实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安置房屋10880套。全年共办理各类信访、省市级领导接访事项370件,连续15年获评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十一)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认真做好1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扎实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分析工作,高质量完成案件证据提交及答辩工作,全年共办理仲裁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39件,实现局机关全年无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和行政复议决定,全年行政行为纠错案件7个,已全部落实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清单、抽查计划,推进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县、区局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强化整改落实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具有系统性、长期性、理论性,一些党员干部还不完全具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需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等相关理论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精通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法制审核力量薄弱,缺乏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无法适应当前审核任务形势需要。需要加强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力度,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三)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拓展。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涉及面广,宣传解读力度不太够,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普法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普法宣传影响力有限,需要进一步贴近基层群众实际和工作开展情况,发挥传帮带作用,分内容分步骤进行宣传。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真正入脑入心、持续走深走实。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行为,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能力提升。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开展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锻炼,侧重学用结合,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努力建设自然资源系统专业化的法治队伍。
(四)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持续抓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普及,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新媒体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普法教育方式,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及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