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遗迹分布状况
地质遗迹依其形成原因、自然属性、等可分为下列5种类型:
(1)有重要观赏和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
(2)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剖面和构造形迹;
(3)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及其遗产地;
(4)有特殊价值的矿物、岩石及其典型产地;
(5)有典型和特殊意义的地质灾害遗迹等。
根据我国各种地质遗迹资源的赋存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具较鲜明的区域特点,可将全国分为9个规划区:
(1)东北山地及松嫩平原区;
(2)华北、辽河平原、晋冀山地及辽东山东半岛区;
(3)陕甘黄土高原区;
(4)华东、中南丘陵山地及海岛(台湾、海南岛)区;
(5)四川盆地、丘陵及云贵高原区;
(6)内蒙古东部、中部干旱草原区;
(7)内蒙古西部、宁夏、河西走廊及新疆荒漠草原区;
(8)青藏高原高寒荒漠草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