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新媒体发布管理制度
为搭建国土资源局与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进一步推动网络时代机关形象建设,切实通过网络加强国土资源政务建设,实行以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微博”以发布国土资源工作信息为主,重点发布国土资源相关工作动态、图文消息、用户须知以及其他与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关的信息;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业务咨询等互动交流。
第二条 “微博”的主要任务是展示淮北市国土资源系统形象,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行政效能。
第三条 “微博”的发布、审核,遵循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微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淮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微博”信息的发布维护,并对“微博”中的评论和问题咨询进行整理移交工作,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答复内容交局办公室统一处理后发布。
第三章“微博”发布信息应遵循的原则
第六条 “微博”信息要有实际内容,不能言之无物,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 微博信息要及时发布。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第八条 对提出的、涉及到国土资源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回应。
第九条 信息发布要尽量口语化,使用具有亲和力的文字。坦诚地对话,特别是与公众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要持坦率和诚实态度,做到平等交流。
第四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十条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对上网信息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各科室报送发布的信息,必须交局办公室审核,后由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二条 “微博”信息发布要求:字数控制在140字之内。文字要简练,条理要清晰;图片要清晰,美观,符合相关主题。
第十三条建立“微博”信息员联络制度。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须指定专人,负责各自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的收集、编辑及电子文档的建立,保证应上网信息的及时发布、更新。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发布。严格执行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办法和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淮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