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2026年5月1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3次局务会同意,烈山分局拟对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公示(详见明细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处置的国有资产产权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主张权利。
公告期: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561--4685818
附件:拟处置国有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