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赋权的公告
关于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赋权的公告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赋权事项的通知》(淮政秘〔2025〕61号)要求,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委托方式将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及具体工作赋权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照淮政秘〔2025〕61号要求,赋权事项如下: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仅限于工业项目);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仅限于城市主干道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3.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仅限于城市主干道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
4.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仅限于城市主干道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不包括城市主干道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用建筑项目);
6.建设工程验线(不包括城市主干道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用建筑项目)。
二、经双方沟通协商,其他3项具体工作赋权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不包括城市主干道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用建筑项目);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出具(仅限于工业项目);
3.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方案审批(仅限于工业项目)。
2025年7月23日
中共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