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认定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2021年10月13日,淮北天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两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宗地Ⅰ位于杜集区段园镇富民路东、绿地路北,面积156.28亩;宗地Ⅱ位于杜集区段园镇富民路东、绿地路南,面积131.18亩,两宗地总面积287.46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上述宗地淮北天汇集团有限公司未动工开发。杜集分局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4年10月30日向淮北天汇集团有限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开展了涉嫌土地闲置的调查。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八条第四项条款规定,该地块属于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周边群众反对项目建设造成,属于政府原因。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5日向淮北天汇集团有限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淮自然资规闲认〔2024〕02号)。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