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站群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关于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构)筑物采用备案承诺方式允许先行开工建设的通知》继续延用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4-09-24 09:54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次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关于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构)筑物采用备案承诺方式允许先行开工建设的通知》
继续延用征求公众意见,截止到9月5号,未收到意见反馈,特此公告。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