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地籍调查成果审核更新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各分中心:
为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确保权籍调查成果质量,保障登记安全,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操作规范》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地籍调查成果取得方式
第一条 整合已经登记的房屋、土地、林木、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建立权籍数据库。确需补充调查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室组织调查完成。
第二条 以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和二次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提取县级行政区界线、乡(镇)街道、村级界线等,并将提取的界线和最新高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图叠加,形成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工作底图。
第三条 对需形成权籍调查成果报告的登记事项,由进入本年度测绘机构名录的受托测绘单位实施调查,撰写成果报告,报送成果材料。
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由政府采取招标方式购买服务,中标测绘机构负责本标段内的农村宅基地调查测绘工作,并申报成果。
地籍调查成果提交内容
第四条 已经登记的不动产,需提交不动产登记档案及登记数据。
第五条 需形成成果报告的登记事项,在按规完成外业调查后,受托测绘机构应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由测绘机构和不动产机构权籍调查人员共同完成);
(2)实地查看记录表及实地查看影像资料;
(3)不动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4)宗地图及相关坐标数据;
(5)成果资料的光盘数据;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由测绘机构和不动产机构权籍调查人员共同完成);
(2)实地查看记录表及实地查看影像资料;
(3)不动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4)宗地图及相关坐标数据;
(5)成果资料的光盘数据;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由测绘机构和不动产机构权籍调查人员共同完成);
(2)市区划地名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编码审批表(复件);
(3)经规划确认的房屋竣工图纸(电子版);
(4)实地查看记录表及实地查看影像资料;
(5)不动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6)宗地图、分幢、分层、分户图及相关坐标数据,商品房楼盘表(电子档excel格式);
(7)成果资料的光盘数据;
地籍调查成果审查程序及方式
第六条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室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库运用。
第七条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设定为三个阶段九个环节,“三个阶段”是指“自查申报、初查初验、审核入库”,九个环节是指“自查、整改、申报、初审、抽验、复查、审核、落宗、确认”。
第八条 受托调查测绘机构申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前,应对所调查的成果组织自查自验,即整即改,在自查成果验收确认单上签字盖章后,连同权籍调查成果资料一并报送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室在受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后,应在提交成果后5工作日内完成初查初验、审核入库、落宗确认工作。
第十条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应按内业和外业同步检查的方式进行。
内业:严格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操作规范(暂行)》受理内容,审查材料,材料缺失的,应在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权利人和受托测绘机构补齐补全,并退回测绘机构申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
外业:按项目楼幢总数的20%进行抽验、独立幢100%检验的要求实施初审初验,核对数据,经审查审核合格后直接入库运用,不合格的,退回限期整改。
地籍调查成果审查内容
第十一条 受托调查测绘机构必须是进入年度调查测绘机构名录的单位,所调查的不动产登记事项须符合本机构资质证书要求。
第十二条 受托调查测绘机构须严格按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版式,撰写不动产测绘成果报告。
第十三条 受托调查测绘机构应按《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调查测绘,权籍调查人员对提交的成果审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 调查程序是否按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规定;
(二) 权属来源材料是否与调查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一致;
(三) 宗地界址是否符合权属来源材料确定的范围,是否清楚;
(四) 权利类型界定是否准确;
(五)调查成果是否完整,即测绘资料、权属资料、图件和表格资料等是否齐全;
(六)测绘标准选用是否恰当合理、调查测绘方法和面积计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坐标数据是否正确;
(七) 所建楼幢是否在宗地范围内,单元设定是否符规;
(八) 宗地图、宗海图和分户房产图中的空间要素与相邻的界址、地物、地貌是否存在空间位置矛盾。
(九) 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写是否符规。
地籍调查成果更新查询机制
(一)根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成果入库,涉及土地审批引起土地使用权宗地发生变化的,要严格按照《土地权属调查规程》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籍图更新。
(二)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皖事通的“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事项或自助查询机模块,凭不动产坐落、权属证书号或单元号在线自助精确索引查询对应不动产自然状况,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是否存在抵押、预告、异议、查封等限制性信息。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