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为了加快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淮北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结合淮北市实际,制定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围绕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下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增存挂钩”机制,以精准把控新增用地、加快供应存量土地为重点,通过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不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为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示、函询、实地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本次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由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公众与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评估单位反映。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61-3022694
邮箱:1069231191@qq.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5169886
邮箱:2463051084@qq.com
附件: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2022年4月25日
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快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下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增存挂钩”机制,以精准把控新增用地、加快供应存量土地为重点,通过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不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为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切实解决全市批而未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问题,利用3年的时间开展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新时期长效机制,为下一步长效监管和处置提供方法路径。
二、工作任务
着力解决我市土地供需矛盾,切实发挥“增存挂钩”机制效用,倒逼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全面查清2007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批而未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实施、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建立台账,制定“一地一策”分类处置方案,确保各县区、市高新区年度批而未用土地处置率达到年初下达任务的20%(包括省政府下发处置任务的15%),从而实现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的良好局面,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三、处置方法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
(一)批而未征土地
对因拆迁、安置缓慢等原因暂未实施征收的,由辖区政府加快落实安置补偿工作,限期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对因规划调整、生态保护等原因不再实施具体征收行为的有效用地批准文件,属地政府逐级申请撤回或核减。
(二)征而未供土地
对项目未落实造成征而未供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对拆迁安置缓慢、已征收但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积极推进土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完善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储备一批“净地”;对未供即用、未及时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完善供地手续,对边角地等无法按宗地供应的,作为绿地或基础设施划拨给辖区政府。对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未供即用的,按规定查处后,重新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三)供而未用土地
对已供未开工建设的,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督促企业完善规划、施工手续,积极开工建设;对已供仍有部分未实施建设的,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督促企业加大投资,企业确无再开发意愿的,按闲置低效政策予以处置。
四、工作安排
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难办证”“难安置”工作做法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按照省政府“增存挂钩”机制工作要求及年度处置任务安排,基于每年度处置任务的动态变化考虑,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分年度方式开展摸排、梳理、处置、总结。
(一)工作基本流程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辖区内批而未用土地全面摸底工作,形成批而未用土地基础台账,于每年1月初上报工作专班。
2、工作专班对县区数据汇总后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进行甄别比对,形成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数据;工作专班于每年2月初向县区政府(管委会)反馈,待省政府任务正式下达后,再予以微调。
3、县区政府(管委会)收到反馈数据后,15日内建立本辖区批而未用专项台账,制定“一地一策”分类处置方案,报工作专班审查。
4、审查同意后,2月底形成批而未用任务清单,下发至县区政府(管委会)。
5、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形成责任清单,逐一开展清理处置工作,6月底完成50%处置任务,力争9月底前完成全年处置任务。
6、工作专班根据下发的任务清单,采取“周督查、月通报、季评估”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半年向市专项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1月份,对全年任务进行总结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目标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度处置任务,待方案下发后县区政府(管委会)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于1个月内完成台账建立、方案细化、清单编制等工作。工作专班按照确定的任务清单开展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直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三)讲究方式方法。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全面摸排,突出重点,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处置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强化源头管控,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在招商引资的同时,精准招商,精准报地批地供地,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用土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将存量土地处置任务作为测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依据,科学申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统筹做好存量土地处置与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四)强化系统支撑。同步开发建设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将批而未用土地信息上图入库,直观展示地块地理位置及批、征、供、用等内容,实现“以图管地”。
(五)督查考核问责。建立“周督查、月通报、季评估”制度,对督查、通报、调度指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研究,认真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清理处置工作推进不力、排位靠后的县区(管委会),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后仍未取得明显改观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暂停其民生工程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