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开展2024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为做好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成果年度更新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数据,10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2024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方案》明确,本次调查工作主要聚焦用地管理信息补充报备、国土利用变化调查与建库、成果质量检查及评价、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和日常变更调查五个方面。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对接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河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林草湿对接成果等相关资料,主动将本地区批准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批准实施的农用地转用,以及耕地保护、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提交至调查部门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利用“国土调查云”实地(含无人机)拍照、高清遥感影像举证等方式,实地调查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属性、废弃属性、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类型、单独图层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
《方案》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调查、举证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加强对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调查、登记、利用、管制、耕保、修复、执法等业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调查成果真实准确。省市县三级要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县级要严格按照年度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规定开展工作,做好全面自查,管控好成果质量;市级复检和省级核查要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符合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