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全面启动
近期,经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全面启动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截至目前,督察组已全部进驻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开实地督察。
落实2024年第1次总督察办公会要求,今年的例行督察将聚焦省级政府主体责任,突出耕地和生态保护,综合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三区三线”等监测监管成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成果,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察,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将重点督察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三区三线”管控责任落实情况、影响生态保护突出问题,以及跟踪督促重大问题整治。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将分别对11个沿海省(区、市)落实严格管控围填海和用海监管责任、海洋生态保护责任等情况开展重点督察。
此次例行督察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减轻地方负担;抓好省域研判,聚焦重大问题,特别是地方政府违规决策主导和审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生态、弄虚作假等性质恶劣的重大问题;查清问题事实,查实各方责任;对重大问题及时核查报告;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督促整改,防止地方脱离实际搞简单化、“一刀切”、虚假整改等。
据了解,今年例行督察将启用在线督察应用场景,整合督察机构信息系统,共享各类自然资源监管数据和资料,对督察发现问题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控督察质量,减少重复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以高水平督察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