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规划中心
职能:
1、负责辖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造林项目的检查验收。
2、负责辖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3、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报,承担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林地和森林采伐管理,承担林地保护相关工作。
5、指导林木种苗生产、余缺调剂,负责林业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6、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7、负责业务指导辖区镇(办)林业工作。
联系人:赵永军(副主任)
电话:0561-4685818
办公地点:烈山区长山南路与卧牛路(烈山区杨庄街道)
邮箱:lszy1895@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