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浩因保管不善,将皖(2016)淮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208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房屋座落于:相山区相山中路99号金御华府11幢120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梁浩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