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国家矿山公园设计方案征集办法
淮北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之中,为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开馆,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展品征集工作,把有关单位和个人现存散落的、有价值的能够反映淮北矿业文化内涵的资料及实物集中陈列展示,现将征集办法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展品的类型
1、文字资料:文件、统计资料、宣传品、出版物、记录报道、流失档案、题词、信函、电报、著述手稿、工作日志、名册、日记等;
2、声像资料:新闻图片、书刊插图、画册、招贴海报、图纸、公私收藏照片、幻灯片、影视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3、设备及工具:各类矿山勘查、生产、洗选设备;生产工具等实物;
4、产品及标本:矿物、化石标本和矿产品等实物;
5、其他:票证、证件、证书、证章、制服、奖品、礼品、牌匾、碑刻、雕像等实物。
(二)征集展品所能反映的内容
1、煤炭矿床形成的演化史;
2、煤炭资源发现研究史;
3、淮北煤炭、金属资源开采史;
4、采掘工艺发展史;
5、矿工的革命斗争史;
9、主要矿业遗迹和自然、人文景观简介;
10、地质遗迹展示;
11、景区和景点的展示;
12、现代矿山生产场景展示;
13、矿物和矿产品展示;
14、矿业各种重大活动、成就、事件等有关记述资料;
15、其他能够反映淮北矿业文化内涵的资料及实物。
二、征集形式
1、捐赠
捐赠展品奉行自愿的原则。接受捐赠后,为捐赠人出具书面证明,并颁发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展品或藏品需标明捐赠人姓名及联系方法。
2、代存代管
经过鉴定确有价值,收藏者不愿捐赠的物品,可以提供代存代管服务。此类物品属暂存形式,所有权不变。
3、拷贝复制
收藏者不愿捐赠的私人照片、图片、信函等实物,可以借出拷贝复制,原件奉还。
三、征集时间
2007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征集阶段,11月1日后继续补充完善。
四、征集措施
(一)烈山区政府成立矿山公园博物馆展品征集办公室,并设专人负责矿山博物馆展品征集工作。
(二)市新闻媒体采取多样的形式和方法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建设的认识,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展品征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市矿山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征集协调工作,并可直接开展展品征集工作。展品征集办公室负责收集全市与矿山有关的可列入矿山博物馆展品或藏品范围的物品和线索;对收集物品和线索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物品或线索的名称和概况,提供者和联络方式,捐赠、代存代管或其他的意向;对征集到的物品和藏品进行暂时保管;及时向市矿山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征集情况;做好展品和藏品的鉴定、储运工作。
(四)对征集到的大宗展品可暂时存放到友谊煤矿,由烈山区政府安排专人看护、保管,对贵重物品和藏品或认为需要特别保管的,由市矿山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择地方保管。
五、联系方式
淮北国家矿山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0561-3056162
淮北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展品征集办公室:0561-4685001
联系人:周永刚(13856196366) 张婕(13866883629)
邮 箱:hbgtjzj@126.com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