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2月份政风行风热线
主持人:近期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了《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八届九次全会也审议通过《淮北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机构改革组建了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徐局长介绍一下新组建的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怎样的职责整合?
徐局长:组建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其工作职责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市规划局的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在此次市级机构改革中,同时整合各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农林水利等部门职责,同步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分局,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新机构、新目标、新形象。在这里,我代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郑重承诺: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创优服务效能,立足全局,打好开局,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主持人:刚刚过去的2018年,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建统领,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年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成效显著,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优秀奖等称号,请徐局长继续介绍一下2018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亮点有哪些?
徐局长:2018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亮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中心抓重点,保障发展更加有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全年上报建设用地80个批次、1.42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62万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8000亩建设用地报批任务的178.69%;二是落实供应建设用地322宗、1.1万亩,有力保障了各开发区、东部新城、垃圾发电厂、濉芜产业园、临涣新型煤化工、南部次中心安置用地和各县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全年完成土地出让价款57亿元,创历史新高。四是编制完成科创大走廊建设发展规划、中心湖带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朔西湖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城市双修等九项规划,有力推动城市转型和科学有序发展。
二、把握中心出亮点,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品牌擦得更亮。一是绿金湖(中湖)治理工程顺利完成,治理面积约3.6万亩,实现城区中央湖带水系全线贯通,不断助力“拥湖发展”城市空间格局的形成。淮北市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优秀奖,摘得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第一块“国字号”奖牌;二是2018年度8.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快速推进实施,报备量达9.9万亩,完成率110.7%,居全省第三。新增耕地完成6497.49亩,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44.39%,报批新增建设田8991亩,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全年清理批而未供土地6480亩,处置闲置土地2970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市共有5家进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3家获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称号。五是城市双修取得新进展。在全国城市双修试点城市现场会,我市作为全国6个典型城市作经验介绍。
三、把握重心排堵点,推进自然资源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二是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加快复垦建新,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淮北市复垦建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全年完成占补平衡指标交易1434.29亩,成交总价款2.86亿元;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新模式,全面实现5日内办结,在全省作工作经验介绍。全年受理各类登记业务5.32万件,发放登记证书2.85万本、证明2.26万份,为企业办理房屋总产权登记286件、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78件、抵押登记554件,帮助企业抵押45.43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荣获“淮北市青年文明号”“淮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四、提质增效聚焦点,完善制度建设,管理水平更加规范。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作为统领,全面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制定修订请示报告、考核问责、督察督办等制度文件,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三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专项提升行动,聚焦排查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报批、窗口服务等“堵点”、“痛点”;四是关注民生,扎实推进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主持人:2019年是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的关键一年,也是开启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征程的第一年,请您在介绍一下2019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总体要求?
徐局长: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总体战略和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坚持党建统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落实机构改革各项要求,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抓重点、“钉钉子”,努力开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篇章。
主持人:徐局长,2019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目标已经确定,那么重点应抓好的工作有哪些?
徐局长: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确保队伍稳定,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统一管理。
二是助推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开展包保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抓好突出环境问题废弃采石场治理工作。
四是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抓好资源保护。切实履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底线,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按期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六是抓好生态修复。高标准、高规格做好全国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现场会筹备工作,继续抓好项目治理工作。
七是抓好节约集约。深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政策,持续加大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八是抓好用地保障。加快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报批效率,力争实现土地出让金60亿元。
九是抓好服务提升。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全省不动产登记第一窗口,积极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
十是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工作。积极做好统筹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工作和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主持人:徐局长,随着农村村民生活条件的逐步提高,有部分村民需要建设新居所,那么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农村村民才能申请使用宅基地?
徐局长: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持人:对于确需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应该履行哪些申请审批程序?
徐局长:农村村民确需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申请人所在村民小组会议或该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将宅基地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核,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修改宅基地分配方案再予以公示,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上报审批。宅基地批准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批准文件和宅基地使用人的登记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住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在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主持人:农村村民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徐局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在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