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第一批)项目承担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122号)和《2015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拟实施项目公告》(皖国土资公告〔2015〕3号)等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15年6月9日至13日,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2015年拟实施的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设计书进行了论证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对竞争性项目择优确定了项目承担单位。现将2015年度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第一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6月26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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