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安徽省测绘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定于2020年4月至11月开展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抽查对象
1、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我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抽查率不低于25%。
2、监督复检。2016-2019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和未作评定的测绘资质单位。
(二)抽查内容
1、测绘资质巡查。包括测绘资质单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单位相关信息更新变化(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上报、信用信息上报等。
2、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包括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监督抽查,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完成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
三、进度安排
(一)4月至5月,准备阶段。
1、制定印发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实施方案,成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梳理测绘资质单位信息,组织督促各测绘资质单位整理资料,做好受检准备。
3、组织开展对监督抽查人员业务培训。
(二)6月至9月,实施监督抽查。
市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抽查。
(三)10月至11月,总结上报,依法公布。
检查结束后,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撰写工作总结,
于11月5日前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后,将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派检查人员,切实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监督抽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监督抽查过程严密、方法科学、结果真实。
(二)及时、准确收集汇总受检单位完成的项目信息,为实施监督抽查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监督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技术路线和标准尺度,抽样、检验和质量评定工作要科学严密,对质量问题、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等要加强审核,确保检验质量。
(三)通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认真总结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查找测绘资质单位在质量控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四)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把疫情防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外业监督抽查人员和被抽检单位相关人员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附件: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实施方案
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方案.docx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