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导烈山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工作
8月11日上午,省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处处长汪恭文一行,来烈山区督导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先后到烈山区猴山山场、明清古石榴园、泉山山场实地查看了石质山造林成果现场、明清古石榴园落实第五级林长、泉山山场治理生态修复现场等,听取烈山区聚焦“五绿”推行林长制情况,了解石质山“七步造林法”、采石塘口生态修复及践行林长制发展石榴产业释放生态红利,于第五级林长古树园保护园长亲切交谈,并高度赞扬烈山区林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督导组要求,烈山区作为林长制改革先行示范区之一,要结合实际及当地特色,探索建设石质山区“七步造林法”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国土绿化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平原地区森林经营高效管理机制三个示范先行区,形成辐射效应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督导组强调,设置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目的是通过探索和优化集成,推动示范区建设。要求烈山区要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要大胆探索,要敢于先行先试,同时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
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好的做法推广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