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召开2019年县级林长会议
2019年12月30日上午,濉溪县2019年县级林长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赵德志,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总林长郭海磊,县委副书记、县级副总林长尹农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戴剑峰,县委常委、副县长、副总林长王永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晓海,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玉岭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了《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县委常委、副县长、副总林长王永涛对2019年林长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赵德志指出,“林长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林长制工作的行动自觉,突出重点,做好“五绿”工作,严守红线“护绿”,扩面提质“增绿”,构建平台“管绿”,完善机制“用绿”,深化改革“活绿”。
赵德志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合力。逐级层层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环环相扣,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增强统筹意识,加强调度指挥,科学调配各方力量。要细化林长制考核细则,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各镇(园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镇(园区)要加强调研,建立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办法,落实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发展与保护项目,打造我县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特色和亮点名片。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利用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林长制”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工作合力。
郭海磊主持会议时指出,要聚焦职责,履行好林长责任;聚焦重点,落实好“五绿”任务;聚焦督导,保证林长制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