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以更加有效的手法、步法、打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积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和实施监督体系,出台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形成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文本稿、市县级规划稿,依托“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建设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利用和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16个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
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调查全省土地利用状况,2020年10月底我省按时上报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有关数据待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做好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我省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清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指导滁州、六安、黄山市先行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三是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2019-2020年,我厅牵头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中央改革办在2020年《改革情况交流》专文推介新安江生态补偿“十大工程”成效。初步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对2020年以来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16个县(市、区)奖补2000万元。
四是探索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与财政部门共同推进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已纳入国家级第一批10个试点项目之一,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亿元),并积极探索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省级试点(2021年已开始实施4个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729万元)。
五是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全省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2516个,面积24.7万亩。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十四五”废弃矿山治理计划。建立全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平台,初步实现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
六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坚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探索建立“田长制”,全省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双达标”,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按国家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378万亩,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由38.75%上升到55.28%。
七是严格项目用地用矿审批。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 “两高”项目用地准入,在项目立项、可研阶段指导各地提前介入,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功能布局及建筑施工环节提出节地方面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矿业权布局和矿业开发结构。“十三五”期间,全省矿山数量由1638个减少至1089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41%增加到48%;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内99个重叠矿业权分类退出,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外其他自然保护地重叠矿业权分类处置;严格执行矿业权设置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叠前置审查。
八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制订《井采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等4项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并获得了“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三等奖”,截至目前我省共81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供稿)